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12月 12或13 日。(视天气情况)
地点:楼前甬路。
二、主办单位:政教处
三、参赛单位:六、七、八、九级部各班
四、竞赛分组、项目设置:
1、男子组3000米(8圈)竞走、5000(13圈)米越野;
2、女子组3000米(8圈)竞走、5000米(13圈)越野。
五、 人数规定:
1、每班男女竞走各1人,越野各2人。
2、参赛队员不得兼报。
3、报名:各班级于2012年11月30日(周五)前将报名单交政教处,过期视为弃权。
六、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必须是本班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2、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
七、奖励及计分办法:
1、个人奖:
长跑:男女分别按成绩取全校前十名。
竞走:男女分别按成绩取全校前五名。
2、 团体计分办法:
①各项目均按到达终点名次计分,长跑第一名得44分;第二名得43分、、、、、、依次类推。
②竞走第一名得22分,第二名得21分、、、、、、依次类推。
③弃权、犯规罚下或未跑完全程者,其比赛成绩为零分。
④各项目比赛得分相加,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按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⑤以上班级成绩加入量化总分。
八、竞走时,按规则要求,参赛队员必须将膝盖露出,否则以弃权论处。
九、 裁判员:另行通知。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孙集二中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