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桂发[2008]24号)文件精神,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依据,通过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磨练学生意志品质,培养集体主义情感,增强学生耐力素质,再次掀起阳光体育运动的新高潮。
二、参加对象和活动时间
1、参加对象:我校身体健康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2、活动时间:2008年10月26日至2009年4月30日
三、领导小组
组 长:李继兵 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唐 兴 校学工部(处)长
许明荣 体育部党总支书记、主任
组 员:赵仰东 体育部党总支副书记
李昌颂 体育部群体教研室主任
唐日雯 校学生会体育部部长
四、活动内容
1、在法定工作日内以班为单位组织全体学生参加冬季长跑活动;男生3000米,女生2000米为设定每天的长跑距离,在班主任、班干部的组织下,在校内集体跑完当天预定的里程,然后以全班同学的总里程评定成绩。在节假日和寒假要求自觉参加长跑并做好记录。活动期间,每位学生所跑总里程不少于240公里。
2、各学院必须推荐二或五个班级参加全国全区长跑网上评选活动(班级总数在10个以下的学院推荐2个班,在10个以上的学院推荐5个班)。参加网上评选的班级,需登录搜狐网设立的活动专题网站(suunysports.sohu.com)进行注册以及按相关要求开展活动。
3、各学院需有专人负责做好此次活动的动员、组织等工作,带动学生积极响应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的号召,积极参加冬季长跑活动。同时加强管理,特别是要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注意学生安全,不要在机动车道上跑步,避免发生意外。
五、管理办法
1、各学院、班级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参加长跑的本学院、本班级的组织、记录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每天做好长跑活动情况记录,统计好学生长跑总里程。
2、参加长跑活动的班级,可到冬季长跑官方网站进行注册登记,开设班级活动网站,获得活动统一代码,并设专人负责管理。
3、体育教学部和校学生会体育部相关负责人定期或非定期地进行抽查、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典型事例和先进事迹,进行表扬。
4、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上报总结材料。
六、评选与表彰
参照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评选标准,对我校参加长跑活动的单位、班级、学生和教师进行评优并予以表彰。
广西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0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