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一中《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的文件精神和亳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管理工作培训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对象:涡阳一中所有年级正式学生。
二、测试项目:2007年测试项目:1、身高;2、体重;3、肺活量;4、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5、50米跑;6、掷实心球。以后每年按市教育局文件执行。
三、测试方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执行
四、实施步骤:
1、9月5日—9月20日 学生基本信息采集、整理,填写《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初步建立学生档案;
2、9月21日—10月5日 学生基本信息录入计算机;
3、10月6日—11月30日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4、12月1日—12月10日 测试成绩录入计算机;
5、12月11日—12月12日 测试成绩及评分公示;
6、12月13日—12月20日 测试不及格学生补测;
7、12月21日—12月23日 录入补测成绩;
8、12月24日—12月25日 测试数据整理、上报国家数据库;
9、12月27日—12月29日 检查上报数据是否成功,若不成功,更改错误信息重新上报;
10、12月30日—12月31日 测试数据归档,数据上报完成。
五、基本要求:
1、本校所有年级正式学生,一律参加测试,不得缺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因伤、病或残疾学生,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执行;
3、所有测试利用双休日或课外活动时间进行,不得利用体育课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4、所有参加测试的学生应严肃、认真,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否则予以严肃处理;
5、所有参加测试的体育教师,应严格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续和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六、测试工作补贴计算: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要求,按参加此项工作的实际人数和天数计算补助。
七、本方案自2007年9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