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的目的
为督促师生规范有序的投入到大课间活动中来,提高大课间质量,同时更为了增强学生的体质,培养学生体育锻炼的习惯,特制订本标准。
二、评价标准
音乐内容时间 标准 评分办法
一、集合入场 9'50"集合号 、《解放军进行曲》 1.第三节下课铃响后,课任教师不得拖堂并组织学生有序走出教室。 1.未按音乐信号到达指定地点扣10分。2.队列,步伐不整齐每人扣1分。3.未按规定路线走扣5分。4.在队伍中说笑,打闹,擅自离开队伍的每 人扣2分。5.无体育委员喊队的扣5分。
2.集合号响后,学生迅速走出教室,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行进,在下楼过程中队形整齐,安静、有序、注意安全。
3.班主任老师跟班,站在队伍后面。
4.精神饱满、排面整齐,步伐一致,摆臂有力。转直角弯。
二、跑 操跑步9'10"调整集合5'03"《跑步曲》、 《一二三四歌》 整个跑操过程中应精神饱满,队形整齐,步调一阵,排面整齐,动作规范有力,口号洪亮。 1、队列步伐不整齐扣1分。2、打闹说笑扣2分。3、没有口号扣5分,口号不洪亮扣2分4、到场人数齐,缺1人扣1分。5、校服每套2分,缺校服裤子扣1分。6、迟到每人扣1分
三、退场7'《我相信》 跑操结束后,各班按照规定路线带回本班教室,队形整齐,不打闹说笑,不擅离队伍,安静。 1、队列步伐不整齐扣1分。2、打闹说笑,擅自离开队伍扣2分
注:1、本评分办法采用100分制,班主任跟班跑步额外加分。
2、每天指定学生对各班的大课间活动进行评分,每天一反馈,每周一总结。
3、每周对大课间活动进行反馈,并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