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12月26——30日,地点待定。
二、竞赛项目和组别
1.竞赛项目:短距离赛
2.竞赛组别
每个年级为一个组别
三、参加方法
1.以班级为单位报名,男、女学生各2名。
2.参赛的学生必须要求品德良好,身体健康者。
四、竞赛办法:
1.比赛按定向运动规则进行。
2.运动员出发方式由裁判组决定,出发顺序由抽签决定。
3.运动员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佩带号码布,持专用指南针独立完成比赛。
4.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1.个人:每个年级取前8名,获奖者发给证书。
2.团体:取前3名。
3.团体成绩以各单位参赛运动员所得分值相加评定,其办法是:
按到达终点的顺序记分,第1名得0分,第2名得2分,第3名得3分,依此类推,未完成赛程或错点、漏点运动员按最后一名到达者的分值再加10分记分。全队所有选手的积分之和,少者名次列前,积分相等的队看最低分队员的名次,缺项、缺员以及违反规程受处理的队不记团体名次。
六、处罚规定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成绩无效或取消比赛资格
1.私自出预备区者;
2.接受别人帮助或为别人提供帮助者,如指路、找点等;
3.比赛中使用交通工具者;
4.提前进入比赛场地熟悉情况者;
5.比赛时教练(领队)未按规定去指定区域集中者;
6.运动员迟到(指按比赛顺序下批运动员已进入出发点);
7.比赛时间超过限定时间者。
(二)其它处理
1.比赛途中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完成比赛时,可自行退赛,退赛后应尽快向终点裁判报告。
2.出发前运动员因故退赛,教练(领队)应向终点递交书面报告。
(三)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查处 。
七、器材
1.指南针由本班自备。
2.其它比赛器材、地图由校组委会提供。
八、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9——21日;报名表上交于体育组。
九、裁判
陈淑莲 陈建伟 傅淑英 王漪 黄锦洁 郑钢锋 陈任武
201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