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长跑比赛竞赛规程

一、目的和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阳光体育活动和群众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营造良好的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体育文化氛围,检验“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

一、目的和任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阳光体育活动和群众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营造良好的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体育文化氛围,检验“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冬季长跑活动的开展以来的成效,增强广大师生员工体质,推动全院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

二、竞赛时间:

2009年5月1日上午10:00。

三、竞赛地点和路线

1、比赛地点:

学校主干马路

2、比赛路线:

起点(设在体育场西门侧面水泥路上)——老图书馆路——办公楼路——学生宿舍路——体育场路——终点体育场西门。

四、参赛单位:

学生以二级学院、研究生为单位组队参赛。教工以各分会为单位组队参赛。

五、参赛办法:

1、运动员须是我校正式职工、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

2、学生每单位可报男运动员25名,女运动员25名;研究生可报男运动员5名,女运动员5名

3、教工各单位可根据情况报名,人数自定。

4、各单位运动员必须按顺序佩戴号码布,号码布用学校第二十七届田径运动会下发给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的。教工号码布由院工会负责解决(号码布以6001开头)。

六、报名时间:

各单位必须将报名表于2009年4月25日前上报公共教学部体育教研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表须注明单位、姓名、班级、号码(需加盖学院公章)。教工由院工会统一组织报名。

七、竞赛办法:

1、参照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2、共分三组进行比赛:第一组为学生、研究生男子,第二组为学生、研究生女子,第三组为教工男、女。

八、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学生、教工男、女各取前十名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报名不足十人的(含十人)按实际参加人数减三取名次人。

颁奖办法: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将由学校在第二十八届田径运动会上颁奖,获得其他名次的运动员赛后由各单位派专人领取。

九、其它事项:

1、各单位要加强队伍的赛风教育,督促运动员抓紧训练,以高尚的体育道德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2、参赛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否则不准比赛。

3、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则取消比赛成绩。

4、各单位要管理好所属的啦啦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除工作人员、运动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在比赛道上任意行走、穿越。

5、请院保卫科做好比赛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6、请后勤管理处为卫生所做好比赛期间的医疗服务工作。

7、未尽事宜由体育教研室负责解释。

 

                                     西藏农牧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0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