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武口区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的通知

武口区教体育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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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教体通〔2011〕77号

 关于开展大武口区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的通知

区属校园足球布局学校:

根据石嘴山市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活动文件精神,现将活动开展有关安排资料印发给你们,望各有关学校接到通知后,认真准备,按时参赛。

各布局学校务必于10月14日前将附件2—7报石嘴山市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资料(电子版)报区教育体育局体卫艺室。电子邮箱:nx_zjw@163.com 联系电话:2041250  联系人:张建伟

附件:1、关于印发2011—2012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石嘴山赛区)规程的通知

2、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学校注册表

3、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学校注册表

4、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员注册表

5、校园足球运动责任保险球员名单

6、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注册表

7、2011—2012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石嘴山

赛区)运动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青少年  校园足球  联赛  通知  

大武口区教育体育局              2011年9月26日印发  

附件1

关于印发2011—2012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

(石嘴山赛区)规程的通知

各布局学校:

   现将《2011—2012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石嘴山赛区)规程》印发给你们,望依照规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组队、训练及参赛的各项工作。

附:

1、2011—2012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石嘴山赛区)规程

2、运动员报名和保险表

石嘴山市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附件2

2011—2012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石嘴山赛区)规程

一、主办单位:石嘴山市教育体育局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11月—2012年6月

地点:详见秩序册

三、参加办法

1、初中组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工作人员或医生1人,运动员人数不超过30人;小学组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工作人员或医生1人,运动员人数不超过20人。

2、以布局学校为单位参赛,参赛队员必须是所在学校在籍在册学生,报名时需提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学校注册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员注册表》一式两份、运动员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近照)、运动员的参赛资格登记证号码及学籍卡号、运动员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3、参赛组别及年龄:

初中组:年龄为16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小学组:年龄为13岁以下,可男女混合组队(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各参赛队为教练员、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包括交通、主客场比赛),否则,不得参赛;

5、报名运动员的球衣号码在本年度参赛过程中不得更改,运动员的球衣号码不得出现0号;

6、报名运动员在本赛季内只能代表原注册学校参赛,不得代表其它学校的运动队参加比赛;

7、报名运动员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

8、运动员在参加各阶段比赛时,其资格由市级联赛委员会审查确认,方可参赛。

四、装备要求

1、运动员在参加各阶段比赛时须统一装备:比赛服2套/人(颜色1浅、1深)。比赛服胸前印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LOGO(标识)和学校名称,背后印“2011-2012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字样和号码;

2、运动员在参加各阶段比赛时,统一使用胶底帆布足球鞋1双/人,足球袜2双/人;

3、运动员在参加各阶段比赛时,必须佩带护腿板。

五、竞赛办法

1、小学组校际联赛采取5人制,比赛时间为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2、初中组校际联赛采取9--11人制(主场为标准场地时采用11人制,小于标准场地采用9人制),比赛时间为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3、比赛赛制。

(1)初中组:待定。

(2)小学组:

第一阶段,A组:大武口区十二所小学;B组:惠农区十二所小学;C组:平罗县六所小学。A组、B组采用双循环赛制,A组和B组各录取前3名、C组采用三循环赛制录取前2名,参加第二阶段比赛。

第二阶段,A组前三名和B组前三名和C组前二名的八个队,采用单淘汰赛制,抽签落位决出前8名。

4、比赛换人次数不限;

5、积分和决定名次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以下相关条款排列名次:

A、如积分相等,则以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B、如积分相等,则以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C、如净胜球和进球总数相等,则以抽签决定名次。

六、关于弃权、罢赛和其它规定

1、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

2、双方球队比赛弃权,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双方各计0分;

3、决赛阶段弃权的球队,最后不排名次。

4、如果出现一方球队罢赛,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实际比分差距大于或等于3球,以实际比分为准;

5、中途退出联赛,所有参赛队与该队的比分均计3:0获胜;

6、比赛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正常进行,比赛时间另作调整。

7、各参赛队应提前半小时到达赛场,准时比赛,迟到20分钟视为弃权。

七、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队于2011年10月14日前必须以电子表格形式将运动员名单(表格请在石嘴山市校园足球网站下载)报市教育体育局竞技训练科(电话:2043827邮箱:1241869805@qq.com<);)::

2、2011年10月24日14:30在市教育体育局三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初中组)会议;

八、处罚

处罚(详细内容见《2009-2010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纪律规定及处罚办法指导纲要》

1、运动队在报名及比赛过程中,经确认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比赛弃权论处,停止经费的扶持,并在全市教体系统内进行通报;

2、一名运动员本年度内只能代表一个运动队参加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凡违反此规定的运动员,将被立即取消比赛资格。所违规代表运动队相关参赛成绩按0:3判负,如实际比分差距大于或等于3球,以实际比分为准;

3、凡被取消注册资格的运动队、运动员,由所属市级联赛委员会报送全国联赛委员会备案;

4、在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黄牌累计二次,将处罚停赛一场。

(1)在一场比赛中,因连续两张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黄牌不做累计;

(2)在一场比赛中,被出示一张黄牌后又被出示红牌的,该黄牌仍作累计;

(3)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红牌的,将处罚停赛一场。

九、裁判员与仲裁委员会

1、裁判员由市教育体育局选调;

2、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经费

工作人员、裁判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一、为严肃赛纪、端正赛风,市校园足球联赛将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和违纪等问题的处理。

十二、未尽事宜由市校园足球联赛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