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暂定2011年9月30日。
二、竞赛地点:本校田径场。
三、参赛办法:
1、凡在本校就读且身体健康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各项比赛,报名单一经报上,不得更改。
2、替换办法:项目已经报上不允许私自更改,但确有特殊原因必须于9月23日前到体育组说明原因,经同意方可更改,但必须是本班的非运动员,只允许换人参加比赛决不允许运动员之间互换项目,也且必须一人替换一人,项目一换到底,被替换的运动员不能再参加任何项目的比赛。
四、报名办法:1、参赛总人数每班限报男女各8人,每个单项每班限报男女各2人,每人最多限报2个单项,可兼报接力项目。2、本次运动会采用网上报名和书面报名两种方式(下载报名表),网上报名的同时需另向体育组递交书面报名表;3、凡超项或冒名顶替者,均取消该人全部比赛成绩,退回奖品,给予班级扣分,同时在大会上通报批评。
五、竞赛项目: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标枪(男女项目相同)。
六、报名时间:两种报名方式最晚于2011年9月16日下午上课前截止。
七、记分奖励办法:
1、本次比赛分甲、乙两组别,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和裁判法。
2、团体总分奖励各组别前两名,如遇得分相等,则以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并评选出体育道德风尚奖2名,最佳方队奖2名。
3、奖励个人前六名,按7、5、4、3、2、1记分(接力项目,采用双分制的记分办法),凡单项报名不足2人不立项,不足六人则减一录取,破校记录加5分。
4、本次径赛项目按计时成绩决定名次的办法。
八、各班运动员号码分配:
乙组:
6.1班:男6001—6010;女6011—6020;6.2班:男6021—030;女6031—6040;
7.1班:男7041—7050;女7051—7060;7.2班:男7061—7070;女7071—7080;
甲组:
8.1班:男8081—8190;女8091—8100;8.2班:男8101—8110;女8111—8120;
9.1班:男9121—9130;女9131—9140;9.2班:男9141—9150;女9151—9160;
九、各班必须于9月26日前上交60字以内的入场式解说词一份。
十、请各班仔细阅读竞赛规程,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各种材料,延期上报将通报批评,并扣除评选“精神文明班级”评比分10分。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商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烟台第十 五 中 学
体 育组
201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