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运动会的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运动会紧张有序的进行,全体裁判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各自的裁判工作岗位做好比赛前的准备;报名参加比赛的同学必须身体健康,凡身体有疾病的一律不许报名。二、参加径赛的运动员听到广播后,需立刻到各项

一、为确保运动会紧张有序的进行,全体裁判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各自的裁判工作岗位做好比赛前的准备;报名参加比赛的同学必须身体健康,凡身体有疾病的一律不许报名。

二、参加径赛的运动员听到广播后,需立刻到各项目起点进行检录,参加田赛的运动员直接到比赛场地进行检录。因为本次比赛运动员人数多,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保证运动会按时顺利进行,凡到大会公布检录时间时,裁判员点名两次不到者一律按弃权处理,没有补赛机会。比赛项目及时间顺序如有变动由大会随时通知。

三、接力比赛以及400米以下(含400米)项目采用分道比赛,蹲踞式起跑的方法;每位(队)运动员只能在自己的跑道内进行比赛,不得串道及阻碍、妨碍其他运动员正常比赛,一经发现,经查实后,取消该运动员(队)的比赛成绩。特别是接力比赛交接棒完成后,传棒的运动员必须留在本班的跑道内直到后面没有运动员比赛时方可离开跑道,运动员比赛完毕后,要及时回道,经裁判员允许后方可离开(800米、1500米、3000米为不分道比赛)。

四、本次400米以下径赛项目采用预赛、决赛制,预赛成绩前六名进入决赛,按决赛计时成绩决定最终名次(进入决赛者依据预赛成绩优劣重新安排跑道);田赛项目采用三次试跳(投),试跳(投)最优成绩的前六名进入下一轮进行决赛,以决赛最优成绩排定最终名次。

五、比赛时,所有人员一律不得带跑、领跑;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按要求将号码布贴于胸前(号码布各班自备,号码必须四角整齐冠在胸前),号码必须清晰易辨,并且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要穿运动服(短衣裤,运动鞋),否则不许参加比赛。

六、本次比赛各单项前两名颁发奖品,其余名次只加分不颁奖;破校记录者在原有名次加分基础上另加5分,不再另发奖品;接力项目各班双倍积分,只发奖状,不发奖品;本次比赛还另设“优秀运动员”称号,具体分配名额另行确定。

七、本次比赛田赛项目新增设“标枪”一项,为确保安全,故增加学生会执勤人员负责田赛场地周边安全。比赛时任何人不得在比赛场地内逗留(有项目的田赛运动员必须在裁判教师规定范围内活动),凡不听规劝安排者,由此引发的一切意外事故由本人负责。

八、各班应提前到本班的指定位置做好比赛的准备,并要注意所在地区的卫生,废弃物在各班离开时自行带走。

九、比赛时注意文明礼貌,不打不文明的标语,不喊不文明的口号,不说不文明的话语。

十、关于运动员在200米、400米、4×100米项目乱道是否取消成绩的说明:为鼓励各班参赛者情绪,本次比赛凡乱道者只要没有减少跑动距离、没有干涉其他运动员前行路线,成绩均有效(100米不允许乱道)。

十一、关于接力项目取消比赛成绩的规定:

06、            接棒运动员站位不正确;b. 提前在接力区外触及接力棒(规则第170条14款规定:在所有接力跑中,必须在接力区内传递接力棒。接力棒的传递开始于接力棒第一次触及接棒运动员,接棒运动员手持接力棒的瞬间才算完成传递。);c. 以抛掷的方式传棒; d. 是否借助他人的推动跑进;e. 掉棒是否由掉棒者拾起;f . 拾棒时有无阻碍别道运动员跑进;g. 离开自己分道拾棒时,有无缩短比赛距离;h. 传棒后离开自己跑道时有无阻碍他人跑进;i. 是否有运动员连续跑两段或多段距离;j. 未持棒跑完全程或在终点前抛棒。

十二、关于比赛运动员兼项时的规定:

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多项田赛时应以径赛为主,则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的比赛中,以不同于赛前排定的顺序进行试跳(掷)。如果该运动员后来在轮到其本人试跳(掷)时未到,一旦该次试跳(掷)时限已过,则应视其该次试跳(掷)为免跳(掷)。

注:每人各有三次试跳(掷)机会,三次过后,预赛结束时前六名的进入决赛,免跳(掷)均为占用了一次跳(掷)机会。

十三、本次比赛新增加了“竞赛仲裁委员会”部门,各班若对比赛过程、结果或判罚有异议,只能向仲裁委申诉反映,由仲裁委裁决,不得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十四、其他事宜,由大会随时通知。

烟台十五中

201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