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中心校体育工作督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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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中心校体育工作督导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我校完善了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每学期末由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组成督导小组,对学校体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实地查看体育课和活动室以及相关体育设施,与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人士进行座谈和走访等方式进行。

3、教师落实一小时课外活动、开展大课间、体育测试、教室照明设施、饮用水安全等诸多与学生体质健康相关的环节,也是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

4、专项督导工作将坚持督与导相结合,旨在通过检查,切实推进全学区体育卫生工作,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

   5、督导检查结果按所得分10%记入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检查后要及时下发结果通报,不合格的工作要责令教师及时整改,定期复查,再不合格的,绩效考核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