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阳光体育群体活动总结

开拓创新,创造性开展大学生阳光体育群体活动的理论与实践——吉林大学阳光体育群体活动的总结...

开拓创新,创造性开展大学生阳光体育群体活动的理论与实践

——吉林大学阳光体育群体活动的总结

为认真贯彻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精神,贯彻“一切为了学生”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激发学生运动兴趣,培养学生锻炼习惯,锤炼学生勇敢顽强、坚韧不拔的意志品格,促进学生在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健康和谐发展。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广泛传播健康理念,使“健康第一”、“达标争优、强健体魄”、“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等口号人人户晓,深入人心。推行阳光体育活动,旨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全面推动阳光体育运动在我校的贯彻与实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推进阳光体育工作

吉林大学历任校长都一直非常重视学生体育工作的开展,成立了吉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以及阳光体育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并定期召开体育工作会议,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并对工作了具体的部署和分工,使责任落实到人,工作具体到每个环节。

二、结合实际,狠抓落实

由于吉林省位于中国的北方,冬季较为寒冷,加上我校分为六个校区、八个校园。在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困难,为了使我校活动顺利的开展,我们认为应该把体育课与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结合,体育课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点,我们严格执行国家对高校体育课的规定;阳光体育活动是体育课的延伸和补充,也是学校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与《学生体质健康达准》测试相结合,深入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我们建立了学生体质健测试预约制度,结合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给出针对性的运动处方;把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与特色体育活动相结合,我们引入了角斗士、排舞、花式跳绳、越野行走等新兴项目和特色项目,通过这些项目的开展一方面使这些运动得到推广,使更多的人了解这项运动,另一方面也丰富了阳光体育活动的内容;把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与丰富校园生活相结合,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不仅是篮球、足球、排球、田径运动会等常规项目,也可以通过开展趣味运动会、寝室运动会等活动不仅达到了运动的目的也丰富了校园生活;把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与长效活动机制相结合,阳光体育活动是一个需要长期开展的体育活动,我们立足实际、着眼未来,在各方面下足功夫,创造有利于阳光体育活动开展的条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为使“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口号深入人心从而落到实处,我们加强了对阳光体育运动的宣传力度,主要通过学校校园广播、学校电视台、学校报纸以及学校特色专栏加强其宣传,并开设了阳光体育活动专栏,定期更新专栏,通过这些活动从而营造良好的锻炼氛围。

四、注重表彰,成绩显著

我校在体育活动方面一直做到有始有终,建立常态的评比表彰制度,每年末对在阳光体育优秀学院、优秀辅导员、优秀学生、优秀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已唤起全校对大学生体质健康的广泛关注,吸引更多师生积极参与阳光体育运动。对在阳光体育运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吸引教师和社会力量共同支持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定期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状,同时注重物质和精神奖励相结合,从而提高了各方面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

五、开拓创新,结合实际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的具体做法

吉林大学由原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大学合并组建而成。校园占地面积622万多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近339万平方米。现有6个校区8个校园,分布在长春市的不同方位。在校全日制学生六万多人。结合吉林大学的特点,体育学院每年都结合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学校阳光体育活动计划。

我们创新学生阳光体育群体竞赛模式,现在我们将吉林大学群体竞赛工作分为五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由体育学院负责的全校各学院参加群体赛事,参加并完赛的学院校运会加20分;第二层次是各校区负责的具有校区特色的群体赛事;第三层次是由体育学院派专项教师组织的公开赛形式的群体赛事,参加并完赛的学院校运会加5分;第四层次是学生社团组织的挑战赛形式的群体赛事,体育学院给予指导、裁判辅导、场地器材和赛事纪念品的支持;第五层次是体育学院组织的新兴项目和一级裁判员培训班等E级培训活动,参加并通过考核的学生,给予该学院校运会加10分。通过这些做法,尽可能在不同层面上满足学生竞赛、健身和学习的需要。通过这一形式参加活动的学生从2008年的8万人次到2013年28万人次。群体活动的广泛开展对增强学生体质、营造浓厚校园体育文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2007年A、B、C的三级阳光体育活动计划到2013年的A、B、C、D、E五级阳光体育年度群体活动方案。以2013年为例共有100项活动,其中24项锦标赛性质的A级活动,参加学生人数达到12万人次;16项校区学生参加的学区性质的B级活动,参加学生人数达到8万人次;22项锦标赛性质的C级群体活动,参加学生人数达到6万人次,18项由学生社团组织开展的D级群体活动,参加学生人数达到2万人次,20项由体育学院负责组织的新兴项目和一级裁判员培训班等E级培训活动。全年参加阳光体育运动赛事的人数预计达到28万多人次。校园体育文化蓬勃开展,形成了体育走进大学生生活,体育促进健康的良好氛围。每年初制订并下发每个班级全校群体活动台历;每名新生发放《大学生科学健身手册》;

以点带面,以赛促练,使全校学生体验到体育的乐趣,把体育融入到生活中,促进了校园体育文化活动的开展;创造性地结合吉林大学特点,踏踏实实地落实关注学生成长年活动,组建测试与研究团队,深入到各校区为学生进行体质测试,耐心细致地为学生提供帮助,解答疑难问题,提供健身处方,切实为学生科学健身服务。

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网页连接,网上预约和查询机制,给测试者有针对性的运动处方。定期通报各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情况和测试结果。认真组织全体学生积极开展“达标争优”活动,对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的学生,将颁发“阳光体育奖章”。

通过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了阳光体育运动,广泛传播健康理念,使“健康第一”、“达标争优、强健体魄”、“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等口号深入人心。同时,我们鼓励各学院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体育学院一如既往地给予场地、器材和裁判的支持。全校阳光体育活动已经纳入学校常规计划,形成了制度。我们认真组织实施“全校阳光体育活动计划”,大力推行群体体育活动形式,积极鼓励学生参与体育锻炼,加强学生体育社团组织建设。

与此同时,学校在2012年相继颁布了关于《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见附件1);《吉林大学阳光体育学生竞赛活动安全预案》的通知(见附件2)。

2012年末,我校承办了吉林省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启动仪式。吉林大学校长李元元教授冒着严寒参加了启动仪式,并在启动仪式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大学生是助推民族实现中国梦的正能量,体育运动也应该成为助推大学生成长,实现中国梦的正能量。参与体育运动,感受体育精神,塑造强健体魄,锻造精神力量,求实创新,励志图强,应该成为,也必定成为每一个吉大人的自觉追求。”

六、存在不足与改进建议

目前我们的阳光体育活动局限于专科、本科和研究生范围,按照李元元校长的指示,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把学校教工的群体活动纳入到全校性阳光体育活动中来,推到吉林大学教职员工的阳光体育活动和健康指数。

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开展更多更受全校师生欢迎的体育项目,为建设健康吉大、幸福吉大而努力,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

附件1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的决定

校发〔2012〕96号

为了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2007年中央七号文件”),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精神和吉林大学2012工作要点要求,构建阳光体育长效机制,推动我校体育更快发展,丰富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形式,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学生体质,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特制定本决定。

一、建立学校阳光体育组织机构

成立“吉林大学阳光体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元元

副组长:韩晓峰

陈  岗

成  员:周春国(学生工作部部长)

       姚毓春(团委书记)

巩英春(宣传部部长)

付景川(教务处处长)

赵丁选(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赵  伟(保卫处处长)

高占东(医院管理处处长)

袁  雷(体育学院院长)

二、成立“吉林大学阳光体育工作研究室”

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吉林大学阳光体育工作研究室”:

主  任:袁  雷

副主任:袁  吉  杨道宁  赵  山  隋海娇    

成  员:孙良吉  董玉峰  刘广君  何思淼  柳  刚

王明辉  刘敬阳  李英春  孙  一  陈春阳

李  冰  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兼副院长

三、工作方案

在执行《2012吉林大学阳光体育群体活动计划》基础之上,增加全校性学生参加的大型阳光体育群体活动。

(一)在大一、大二年级开展早操活动

在中心校区、南岭校区、南湖校区、新民校区、朝阳校区、和平校区等六个校区,周一至周五每天早6:00——7:00,开展早操活动,学生工作部和体育学院安排,有组织地进行阳光体育晨练活动(冬季时间另行通知)经研究决定,学校将本科一、二年级学生早操纳入体育课教学体系。早操成绩占体育课成绩的30%,成绩由学生辅导员评定。辅导员和体育教师要全程参与组织指导早操工作。

(二)组织安排大型群体活动

1、组织全校性第九套广播体操培训班和广播操比赛(以学院为单位参赛,按规程参赛,比赛通知另行下发);

2、组织全校性学生8×100米迎面接力赛(以学院为单位参赛,按规程参赛,比赛通知已经下发);

3、组织全校性大三、大四学生健身跳绳比赛活动(大三、大四学生参加的分组别比赛,比赛通知另行下发)。

4、关于将我校本科一、二年级学生早操纳入体育课教学体系的通知。

吉林大学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附件2

关于印发《吉林大学阳光体育学生竞赛活动安全预案》的通知

校发〔2012〕97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的贯彻中央七号文件精神,落实三部委“阳光体育”活动方案,为我校广大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余文化体育生活,2012年体育学院为全校学生设计开展包括A、B、C、D四级共64项体育赛事,同时适当增加学生社团组织的C级赛事。为保障参加活动学生的人身安全,保证比赛安全顺利进行,特制订此预案。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吉林大学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吉林大学阳光体育学生竞赛活动安全预案

一、竞赛准备阶段安全工作

1.在比赛通知和竞赛规程中,应该写明有关比赛的安全注意事项。

2.所有参赛学生必须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自愿报名参赛。凡由各学院组队参赛的项目,须由医疗单位出具健康证明或者学院主管领导和辅导员签字盖章,为学生出具健康证明,方可报名参赛;凡由学生自由组队报名参赛的比赛项目,每位报名参赛运动员须有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或辅导员签字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比赛。任何人不得勉强自己和他人参加比赛。身体带有疾病,不适宜进行体育活动的学生不许参赛,如在比赛中出现任何意外,后果自负。

3.体育学院在每学期初利用学校网站,向全校发布年度《吉林大学阳光体育学生竞赛活动安全预案》,对各参赛单位领队进行比赛安全教育,并要求各参赛单位认真学习。

4.赛前相关部门、活动组织者要认真检查比赛器械及场地,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确保运动员比赛安全。

5.学校大型赛事活动,校医院应提前安排好值班人员,准备急救药品和器械。

6.校保卫处在学校大型赛事活动前,为比赛提供交通、治安方面的安全保障。

二、竞赛组织阶段安全工作

1.在比赛过程中,所有相关工作人员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每一场比赛组委会都要安排负责人对比赛进行监督,以确保比赛各个环节顺利进行。

2.各参赛单位应在赛前组织参赛运动员做好准备活动,避免比赛中出现运动损伤。

3.裁判员按照比赛规则要严格、公平公正执法。对比赛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裁判员应保持良好判断能力和掌控比赛的能力,妥当处理。

4.学校大型赛事活动期间,保卫处应在比赛时加强场地周边的巡视,严禁与比赛无关人员进入比赛场地,干扰比赛秩序,确保比赛正常进行。

5.校医院应为学校大型赛事活动安排医务代表(值班医生),随时准备处理比赛中可能发生的运动损伤。

6.每名参赛运动员视自身身体情况可终止自己的比赛,任何人不得阻挡。裁判员应密切关注运动员身体情况,比赛中发现运动员出现身体异常情况,可强制其停止比赛。

三、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

1.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有关人员应遵循预案,各司其职,坚守岗位,听候统一调动指挥。

2.如在比赛中运动员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裁判员应首先判断其严重性,酌情通知现场医务代表(值班医生)立即进行处理;如事故不影响比赛进行时,运动员可自行处理,裁判员可视具体情况恢复比赛;如出现严重意外伤害事故,裁判员应暂停比赛,视情况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如比赛时出现火灾、地震等其他重大灾害时,赛会组织者和保卫人员应迅速终止比赛并组织所有人员有序撤离,现场无法救助时,工作人员应维持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同时迅速上报相关部门,请有关部门协助救助。

如情况紧急,可视情拨打电话85166110或110;119—消防;120—急救。

4.意外事故发生时,相关领导、负责人应积极进行现场指挥和救助,严禁擅离职守,先行撤离。

5.出现校外人员寻衅滋事或发生人员冲突且情节严重的,保卫处应及时予以制止,并视情报公安机关。

四、安全工作分工及职责

1.体育学院

主要职责:比赛的组织管理和安全管理。

负责人:体育学院院长

职责:监督此预案的执行。

实施人员:主管副院长及院长助理

职责:制定比赛安全计划,监督本预案的具体实施,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救助以及维护现场秩序,联系各个相关部门。提供场地器材,对场地器材进行日常的检查和维修,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2.校医院

主要职责:随时准备对突发事件进行急救工作,安排值班医生。

总负责人:各校区医院院长

职责:安排相关值班人员,监督实施情况。

实施人员:值班医生(比赛现场的医务代表)

职责:随时、迅速进行现场急救,提供必要的医护帮助,协助急救中心抢救伤者的工作。

3.保卫处

主要职责:比赛安全检查、巡逻,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理和现场维持秩序,及时制止比赛场地及周边发生的寻衅滋事和人员冲突。校外人员滋事闹事发生冲突且情节严重的,保卫处应及时予以制止并视情况报公安机关。

总负责人:保卫处处长

职责:校内安全检查、巡逻人员的安排;与公安机关保持必要联系。

实施人员:值班人员

职责:随时掌握比赛场地及周边治安情况,维护比赛和观众秩序,遇特殊情况及时出警并及时上报。

4.参赛单位及其运动员职责

领队职责:对本单位的运动员进行比赛安全教育,确认本单位参赛人员必须为身体健康者,正确引导本单位运动员文明参赛,本单位观众文明观看比赛,并积极配合组委会工作。

运动员职责:认真阅读此预案;尊重对手,尊重裁判,文明参赛;参赛前学生必须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自愿报名参赛,不勉强自己或他人参赛。遇突发事件进行自救或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协助相关工作人员施救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