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文件和双塔区教育局体艺股关于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对我校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做出如下计划:
一、《标准》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也是学生毕业的基本条件之一。因此要把实施《标准》作为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我校实施《标准》领导小组。
组长:程存
副组长:徐鸿君
成员:张树文、包丽、程义、张会超、杜景超、李峰、崔永全、韩国利、李建成
管艳辉、高敏、沈文翠、王荣芝、周亚南、杨文祝、殷明艳、张凤忠、王淑杰、程建伟、陈金伟、徐晓岩
二、各部门职责:
1、学校领导主要负责实施《标准》的部署,筹划必要的场地、器材和经费,把握实施工作方向,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工作;
2、教导处主要负责实施《标准》过程中的计划调控和时间的安排等协调工作。
3、体育组主要负责教学、活动、指导锻炼、测试、体育骨干的培训以及对测试数据、统计资料的分析研究。
4、班主任负责本班实施《标准》的具体工作;团委主要负责配合作好实施《标准》的宣传工作和思想发动工作;学生体育骨干负责组织经常进行锻炼,协助体育教师进行测试。
三、《标准》等级评定与登记:
1、各个测试项目的得分之和为《标准》的最后得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每年评定一次成绩并记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列入学生电子档案,学生毕业年级的等级评定,按毕业当年的成绩和其他学年平均成绩(各占50%)之和评定。
2、学生达到《标准》良好及以上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对《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则学年评定成绩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3、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
5、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每天锻炼时间达到一小时者,奖励5分,计入学年《标准》总成绩。
6、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标准》成绩记为不及格,该学年《标准》成绩最高记为59分:
(1)评价指标中400米(50米×8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台阶试验的得分达不到及格者;
(2)体育课无故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者。
四、具体实施《标准》工作安排
九月:
1. 学习《标准》实施文件精神,成立学校《标准》实施领导小组,讨论学校实施《标准》方案。
2.自检学校学年《标准》实施计划情况。
3.做好学校《标准》实施经费预算。
4.在体育节、艺术节开幕式上作实施《标准》全校动员。
十月:
1.学习《标准》解读,全校教职工会议布置实施《标准》工作。
2.学习《标准》测试项目测试方法。
3.做好《标准》测试项目器材添置。
4.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各年级测试项目要求,合理安排好各年级测试内容与时间。
5.根据安排表开展各年级《标准》项目的测试。
十一月:
1. 继续开展各年级《标准》项目的测试。
2. 国家数据库上报软件使用的培训学习。
3. 测试数据的检查和汇总。
4. 进行各年级班级之间《标准》达标成绩的评比,及阳光体育奖章学生的统计。
十二月:
1. 国家数据库上报软件使用的学习。
2. 测试数据整理、汇总,集中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库。
一月:
1.学校《标准》实施工作的总结和表彰。
2.实施《标准》台帐资料的整理。
二 十 三 中 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