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和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动中小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切实增强广大青 少年儿童的体质,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全面深化素质教育,根据区教育局决定,从2011年新学期开始,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为使此项活动落到实处,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要把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作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战略意义,从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和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这个高度,把阳光体育运动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要认真组织、动员全体学生积极参加,逐步形成人人参与体育锻炼的良好风气。
二、 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校广播室、黑板报、宣传栏、集会等各种宣传媒介和手段,大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广泛传播健康理念,使“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的理念深入人心,让全学生、家长深刻领会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体育活动等载体,广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的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果,营造有利于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因地制宜,制定规划。组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是学校教育的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学校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地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在实践和探索中不断完善,形成特色。阳光体育运动要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用3年时间,使85%以上的学校能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使85%以上的学生能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
四、 加大投入,统筹资源。学校加大经费投入,公用经费按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学校体育工作。把学校体育专项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予以保障,并且做到随教育经费的增长同步增长。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场地建设和体育器材配备,完善学校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设施,为实施阳光体育运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同时,积极利用现有条件,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就地取材,改善活动设施,争取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周周有安排、月月有比赛”。要充分利用当地的社会教育资源,以满足学生掌握至少2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的新要求,不断拓展课外体育活动空间。
五、 完善机制,加强监督。定期组织开展以保证体育课时、落实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和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内容的专项督查,对取得明显成绩的班级给予奖励;不能保证体育课课时和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下降的班级,不能评为优秀班级。
六、阳光体育运动要以体育课教学为基本平台。各班级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体育课时的规定,开足开齐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或挤占体育课时。高中每周为2课时,根据具体情况和地域特点,增加体育课程内容的选择性,强调活动的多样性,增强学生自觉参与体育锻炼的意识。阳光体育运动要与课外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大力倡导和推行课间体育活动,在课间操中进行中学生系列广播操、眼保健操、集体舞等。课外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并形成制度,不随意挪用或挤占课外活动时间。安排体育教师进行辅导,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体育场馆和借用体育器材。学校注重体育特长生的培养,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参加区、市组织的各级各类体育运动会,让优秀体育学生脱颖而出,为上级输送运动员。
七、 学校阳光体育运动与贯彻《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结合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并将测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并作为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逐步实现贯彻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八、 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要选择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的有效形式和载体。集体性体育项目以及新型奥林健身操、跳绳、踢毽子、投沙包、集体舞等为主要载体,积极举办丰富多彩的“阳光体育奖章”竞赛活动,营造“阳光体育、健康第一”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建立健全学校运动会制度;建立健全跑、跳、投、球类、团体操、棋类等竞赛制度;利用校园网、黑板报、健康教育专栏;弘扬传统体育运动项目,积极开发适应本地实际的小型体育运动项目。每年集中组织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成果展示活动,逐步形成不同学段的阳光体育运动节。
九、 要健全制度、保证安全。建立和完善严密的制度,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证其健康有序地进行。对体育设施、体育器材定期进行维护,并制订出切实有效的安全预案。高度重视并防止体育锻炼中的意外伤害事故,积极提倡和推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为学校处理好意外伤害事件提供必要保证。
十、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沈阳市朝鲜族第二中学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