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第三十三中学冬季长跑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的文件,为切实推动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我校决定按国家和省、市、县的要求全面启动“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现将活动方案具体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为宗旨,以宣传实施《全国健身条例》为契机,通过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磨练青少年学生的意志品质,培养良好的锻炼习惯,有效提高学生体质特别是耐力素质水平,促进我校体育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掀起阳光体育运动的新高潮。
二、活动主题
健身运动万人行,励志从长跑开始
为了加强对“冬季长跑活动”的领导,使此项活动顺利、有效地开展,我校特成立“冬季长跑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组成如下:
组 长:曹屾
副组长:关恩义
成 员:任华 周晶 白元峰 孔兆峰 张成江 孙玉清 沈洪臣 于云强 各班主任
四、参加对象:全校学生
五、活动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4月1日。
六、组织方案
(一)活动起跑仪式
1.活动起跑仪式安排在2013年11月1日上午9:40,首先由副校长进行“33中学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宣传发动,进一步宣传冬季长跑的目的、意义。
2.学生代表发言。
3.第一次开跑:按照初三年级、初二年级、初一年级的顺序进行,各班班主任跟随各班学生队伍进行。
(二)长跑基数
每天每人跑1500米。标准总里程为每人180公里。在法定工作日,以慢跑的形式完成跑步里程,若遇下雨安排其他活动。节假日和寒假期间要求学生自觉坚持长跑并做好记录。
(三)时间安排
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初三年级都在课间操上进行。
(四)活动方式
冬季长跑活动与早操、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和体育课有机结合。
(五)负责人安排
以班为单位,班主任负责组织;体育教师总体指挥并巡视指导。
(六)记录统计
各班级由班主任督促体育委员认真填写“33中学冬季长跑活动学生记录表”,做好每日长跑活动情况记录,每周把统计结果报体育组;在冬季长跑活动结束后,统计每个学生冬季长跑的总里程。
(八)节假日和寒假期间安排
倡导学生在节假日能自觉坚持长跑并做好记录。
(九)宣传报道
1.开辟“33中学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宣传栏”。传播阳光体育运动知识,发布相关阳光体育活动的通知,宣传阳光体育运动,弘扬体育精神,使其成为精神文明的宣传阵地和我校学生展示精神风貌的窗口,成为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园人文景观的新平台。
2.我校在搜狐网专题网站(本此活动的官方网站:sunnysports.sohu.com)上注册并参加网站各种活动,宣传、报道我校开展长跑活动情况,统计、发布学校参与数、学生参与数、跑步公里数、长跑日记评比等相关信息。组织落实相应的活动要求。
七、安全保障
1.学校成立阳光体育长跑领导小组,由副校长具体负责,体育组组织落实,各部门主任、各班班主任全力协助,学校卫生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全力支持,共同合作完成体育长跑活动。
2.卫生室向各班班主任提供学生体检情况反馈表,对于心脏等器官有病的同学,在建议去医院复查的同时暂时不参加长跑活动。
3.向全体家长发一封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告家长书,请家长支持、配合。对于生病的学生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请假。
4.体育组和总务处协同做好场地的维护工作,保障长跑活动顺利进行。
八、评选表彰
学校要对各班开展的冬季长跑活动全程跟踪检查,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班级、学生和教师进行表彰,对学生的表彰记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一)优秀班级
评选条件:
1.冬季长跑活动组织健全,措施具体;
2.长跑时纪律良好,全体参与,充分发动班干部和任课老师共同参与管理和组织;
3.冬季长跑普及率高,学生普遍完成长跑里程,锻炼效果显著;
4.活动记载完整。记录表每天填写,准确记录,实事求是,班长和体育委员签名完整。抽查均符合要求;
5.活动期间没有发生不安全的事故,班级每月一次总结。
(二)评选出阳光体育长跑先进个人
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阳光体育长跑活动,积极刻苦;
2.能带动和影响全班同学共同参加长跑活动;
3.本人能完成每天1500米的基数。
九、注意事项
1.注重安全教育和体育卫生教育,按顺序开始跑步。
2.班级前后距离保持3米,后面班级不允许超越前面的班级。
3.在跑步过程中每个学生应听从教师或体育委员的口令指挥,要求队伍整齐,步调一致,学生严禁说话、打闹,推、挤、撞等现象发生。
4.班主任要做好学生身体素质情况的调查,对因身体原因而不能参加长跑的学生,可以实行免跑,或安排其它可行的练习。
5.各班级要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与安全工作,体育组要制定科学合理、循序渐进的长跑计划,加强长跑活动的技术指导。
丹东市第三十三中学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