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三江管理局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遵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为了切实做好本年度学生健康体质测试工作,结合我校实
建三江管理局第一高级中学
2014年学生健康体质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建三江管理局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遵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为了切实做好本年度学生健康体质测试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具体方案如下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标准,开展好2014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按时测试,及时上报,确保测试上报工作顺利进行,测试数据真实准确。
二、体育健康测试时间为2014年9月8日至13日。
三、组织机构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崔锡印 孙宝平
副组长:丁维刚 左振科
组 员:谭 斌 孙立新 周海鹏 刘荣权 车卫星 陈庆东
逄士佐 张 勇 王文胜 刘 辉 吴立军 邵洪伟
张春达 杨福田 林英杰 陈德永 马奎军
办公室
主任:丁维刚
副主任:谭 斌 周海鹏 马奎军
成员:李秀玲 魏 懿 体育教师及全校班主任
四、实施措施
1、测试顺序,先进行高一1班到22班,然后进行高二,最后进行高三。每次抽调6个班级到七星二中,先进行50米测试,以班级为单位测试,当所有班级50米测试完毕后,再从开始的班级测800米和1000米,这时将本班男女生分开同时进行。
2、班主任是本次测试的第一负责人,首先要做好安全动员工作,在班级对学生进行健康排查,对有外伤,手术后、生理周期、心脏病、心率过快、哮喘等不能进行剧烈运动的疾病,这些学生不能参加测试或改日再测,不测的同学要拿出医院开的相关证明,方能有效。
3、全体学生要在测试前多做一些长跑运动,让身体慢慢适应。以免突然参加长跑出现运动损伤和休克,就像我们参加越野赛之前做的准备一样。
4、参加测试的同学要穿运动鞋、运动服,不要携带沉重的物品。学生到达场地后,班主任和体育委员马上要带领学生做好热身活动,做好肌肉和关节的拉伸运动,防止运动损伤。我们每一位同学都要认真的完成热身活动。
5、学生听从指挥,服从裁判,在跑的过程中不要拥挤,人与人最好有一定的距离,做匀速跑动,不要时快时慢,掌握好节奏,如果在跑的过程中有不舒服的情况,请马上减速调整,这次是体质测试虽然不是比赛争取名次,但也要求大家尽全力跑,不能出现偷懒情况,本身能快跑而慢跑的现象,我们一定要测试出学生的真实成绩,确保数据有效。在跑完之后大家不要马上停止不动,最好在周围慢跑一会儿或走一会儿,防止肌肉痉挛。
6、学生在跑之前我们都已经给学生进行了编号,请大家记住我们最开始的顺序号,当我们跑完之后,测试老师会告诉你回来的顺序,也有一个名次,大家记住名次,按照前后回来的名次排好,最后到记录处登记成绩。
7、学年主任、班主任全程跟随,负责学生的全过程热身、组织和纪律。德育处和保卫科负责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一名校医全程跟随,当发生突发事件后班主任和保卫科人员马上控制好现场,上报应急小组和校医马上处理,如有必要马上送往医院救治。
8、班主任保证学生路途上的安全工作,不能有学生私自离开。
9、在体育教师与班主任组织学生去七星二中进行体育项目测试时,德育处与医务室在大阶梯教室进行身高、体重、肺活量测试。
10、体育组长安排个别体育老师在校内组织学生进行仰卧起坐测试。
11、教务处负责对2014年测试数据进行等级评定和分析。分析结果及学生测试数据于2014年9月14日前报建三江管理局教育局教研室。经教育局教研室认定合格后,在2014年9月26日前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传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五、工作要求
1、要求各体育教师联合班主任加强对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重要性的宣传,让学生理解测试的意义,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并进行学生信息的核对工作,查缺补漏。
2、就健康测试的器材进行了清点整理,确保测试工作开始后器材使用安全、方便。
3、强调各位老师的前沿阵地作用,每位老师对自己学生加强了解,就学生的免体和伤病问题要做到按照要求及时处理、核实,不能让学生带伤带病参加测试,并加强学生前期体能的训练和适应,做好充分的思想、体能上的准备工作。
4、各部门要团结协作,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德育处负责组织学生参加体质测试,并进行各种安全维护工作,全程参与活动,尤其是在体育项目测试上,保证安全无事故。医务室要事先做好详细的广播讲座,对可能发生的不利情况和意外如何应对进行全面的指导,并参与肺活量等项目的全程测试。年级部要对班主任进行指导培训,部署好具体工作,始终奋战在第一线。体育组全体教师要全员参与体育项目测试,测试前做好学生思想教育、热身活动和安全防范工作。
本方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建三江管理局第一高级中学
二0一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