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加强同学间的交流,增强大家的集体荣誉感,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培养学生团队协作精神,增强班级凝聚力,体现团结、奋进、健康的精神风貌。
一、比赛时间:
2014年10月24日
二、比赛地点:
田径场地的南侧跑道
三、比赛形式:
1.参赛队伍:一—九年级各班
2.按年级进行分组,各班按抽签进行分组,先进行淘汰赛,每场比赛均采用三局两胜制,胜者进入复赛,输者淘汰。最后进行决赛。方法同上。
四、裁判员:
王仕光、王德成、刘卫东、王山岭、崔立冬、郑玉春、王焕丽孙艳飞、苑亮、陈宏魁。
五、比赛规则及注意事项:
1.每支参赛队由班主任担当领队,参赛选手男女各10人,在当场比赛中不得更换比赛选手。
2.比赛前,裁判员清点各班参赛人数,参赛队员服从裁判员管理。比赛开始5分钟参赛队未到达现场或参赛人数不够人数的,则当作自动弃权处理。其对应的参赛队伍将会自动进入下一轮比赛。
3.各组在听到裁判员的哨音后方可开始比赛,非参赛队员不准帮忙,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比赛资格。获胜队伍完成一轮比赛后不得离开比赛现场,必须在比赛现场旁边等候工作人员作出下一轮的比赛安排。
4.各队啦啦队必须服从裁判和工作人的员指挥,站在规定的赛道外。 比赛时不得有冒名顶替,拉拉队不可上场帮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5.为保证比赛的安全,参赛队员一律不得穿钉鞋或赤脚参加比赛;裁判未判胜负前,手不能松开绳子。
6.比赛应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重在参与,注意安全,量力而行。 比赛时由于双方都是用力拉,所以拔完后一场后不可立即松绳,以免造成对方队员受伤,各领队谨记,转告给各队参赛者。
7.比赛过程中对裁判判定有异议时,只有领队有权提出抗议申请。
8.比赛必须服从裁判员裁决。裁判员的判定为最终判定。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
四个班、五个班的取前两名,六年班的取前三名。颁发证书。
七、比赛器材:
拔河绳:1根;小红旗:3面;口哨:三只。
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