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金碑乡中心小学校
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教体艺〔2008〕10号)。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引导和鼓励广大中小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学校体育健身意识,培养体育锻炼兴趣,使学生在“阳光体育”中幸福成长,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体育活动。培养和发展学生个性特长,不断提高我校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努力构建和谐、文明及充满活力的校园。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教育性与趣味性相结合原则。
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坚持育人宗旨,让学生在运动中陶冶情操、磨炼意志、培养团结协作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和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寓教于乐、寓学于乐、寓练于乐,促进学生体育意识的形成和体育锻炼习惯的养成。
2、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原则。
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面向全体学生,要与新课程改革相结合,活动的内容与形式要丰富多彩,能够满足不同学生个性发展的需求,促进学生身体、心理、和审美素质的全面提高。在普及的基础上要加强学校课余体育训练,努力提高学校运动成绩,全面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
3、坚持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原则。
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以校内为主阵地,充分发挥校外基地的独特功能,促进校内校外有机结合。密切配合家庭和社区教育,努力创建良好的课外教育环境,形成共同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合力。
4、坚持安全性原则。
在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定事故处理、应急措施,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提高学生自救和互救能力,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实施范围:
全校学生
四、实施时间:
2013年 9月 1 日起施行。
五、实施目标与方法
1、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
各班要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各年级每周3课时,初中各年级2课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或挤占体育课时。要以我校“教学质量年、课堂教学效益年”活动为契机,因地制宜,增加课程内容的选择性,创新活动形式,恢复具有一定运动技能(如长跑等)项目,推广增强学生心肺功能的长跑运动。逐步提高学生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能力,保证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学生树立“终身体育”的理念。
2、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教导处要督促各班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日常教学计划,不得随意挪用或挤占课外活动时间,精心安排,确定体现特色的2~3个项目,努力形成学校的体育品牌。学校大力倡导和推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将每天上午课间操时间延长至10—15分钟。在每周教学日中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必须安排一节课体育活动,做到时间、场地、内容、学生、指导教师“五落实”。
要拓展活动内容,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周周有安排、月月有比赛”,使学生在系统的锻炼中增强体质、掌握技能、养成习惯。学校要发挥团、队的作用,在积极创建体育特色学校同时建立各类体育社团或体育俱乐部,组建班级代表队、校级代表队。组织有运动天赋和体育特长的学生坚持常年系统训练,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学生体育活动,实现人人“达标争优、强健体魄”目标。
3、积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体育竞赛活动
每年坚持举办一次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和篮球、乒乓球、跳绳、踢毽等单项比赛。比赛成绩将作为教师评优选模条件之一。学校坚持每年举办一次全校性春季的体操队列比赛、秋季田径运动会,要建立和完善校内单项体育活动的联赛制度。改革学校体育竞赛的传统模式,创编群众性竞赛项目,突出健身娱乐性,所设项目全校学生参与率要不低于30%。
4、充分发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导向作用
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要与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学校要求体育任课教师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配备必要的测试仪器设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充分发挥《标准》的杠杆、导向作用,促使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以班为单位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98%以上,良好率达70%以上,其中优秀率不低于30%。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的学生,方可参加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逐步实现贯彻实施《标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金碑小学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杨希国
副组长:张旭明 左福兰
成 员:李鹏 杨鸣 王勇 张芙蓉 熊仕美
各班主任及体育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