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和地点:2014年11月于本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赛单位:本校各班级
三、比赛项目:
六年级:60M、200M、400M、800M、1500M、跳远、跳高、实心球、4*100M接力(共9项)
七、八、九年级:60M、200M、400M、800M、1500M、3000M、跳远、跳高、三级跳远、铅球、实心球、4*100M接力(共十二项)
四、参加办法:
每班每人只允许报两个项目,每个项目每班只允许两人报名(男女各两人),但接力不在限定范围内;
五、报名:
各班报名表分男、女填好后,于11月5日前交刘峰老师,报名表一经送交后,不得更改或补充。
六、比赛办法:
(一)每项报名人数6人(含)以上录取前六名,6人以下全部录取。名次计分为:7、5、4、3、2、1。参赛队员比赛必须是本班学生,且是报名学生本人,不许冒名顶替。
(二)团体名次:每个年级各取前三名。如遇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积分相等,以破纪录项、达三级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三)加计分:
破校纪录者计7分,可累计加分;
达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者计7分,达二级标准者计14分。
(四)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进行比赛。
(五)各代表队应严格遵守学校纪律,比赛期间发生打架斗殴、攻击裁判等现象,除按学校规定处理外,还将扣除该班本次比赛团体总分10分。
(六)比赛结束后,各班应立即将本班的队牌、号码布上交到总务处。
(七)比赛期间:各代表队提出抗议,由班主任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正式提出。
七、其他
(一)各班接通知后,积极准备,选好运动员,认真备战,不得缺席或弃权。
(二)各代表队必须由班主任担任领队及教练。
(三)本规程的制定权、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四)如有未尽事宜,由规程制定单位另行通知。
湘阴中学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2014-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