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镇中心学校“落实每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健康的体魄是青少年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基本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学校教育要贯彻“一切为了学生 ”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体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健康的体魄是青少年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基本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学校教育要贯彻“一切为了学生 ”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体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一切从学生的终身发展需要出发,尊重老师和学生的运动选择,激发学生运动兴趣,培养学生的锻炼习惯,锤炼学生勇敢顽强、坚韧不拔的意志品格,促进学生在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健康和谐发展,切实保证每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二、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成立“落实每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双全 副组长:彭 剑 组 员:王长才、李国池、朱建钢、邬全红、范克俭、宋丽琴、石宠顺、程志峰、汪国华、林辉民、彭丽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会主席朱建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持日常具体工作。 三、实施目标: 1、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充分认识体育对强身健体、陶冶情操、启迪智慧、壮美人生,以及培养团结、合作、坚强、献身和友爱精神,弘扬民族精神的积极作用。 2、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与体育课教学相结合通过体育教学,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增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活力和吸引力。 3、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保证学生在每天能到室外去,保证能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年度教育计划。 4、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广泛传播健康理念,使“健康第一”、“达标争优、强健体魄”、“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等口号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建立评比表彰制度,对在阳光体育运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班级给予加分,以唤起全体老师对学生体质健康的广泛关注,支持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 5、建立学校体育活动的长效机制,营造人人参与、个个争先的氛围,形成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育人环境。通过学校体育活动,保证每名学生至少掌握两项日常锻炼运动技能,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 四、实施主要内容、方法与要求: 1、内容: 各年级保证开足体育课。学校实行“三课、两操、一活动”:“三课”即各个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按照国家课改新标准要求执行:“两操”即每天第一节课后做广播体操,第二、四节课后眼保健操;“一活动”即每天第六节课后安排30分钟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体育锻炼活动(内容主要有跳绳、踢毽子、掷垒球、呼拉圈、球类等)。 2、方法: 体育课由兼职的体育教师上课,课余活动课由班主任老师上课(体育教师巡视指导),晨间和中午活动由值周老师全面参与组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会锻炼的技术与方法,培养学生对体育运动的乐趣和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 3、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课改新课程标准要求,进一步深化课改工作,发扬体育特色学校优势,体现体育学科丰富的育人价值。 (2)积极反思总结,进一步提升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的蓬勃发展。 (3)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实施小组扎根班级,立足校园,继续开展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暑期体育活动等。同时结合奥运,融入村居,带动家庭,广泛开展小型多样、生动活泼的课外健身活动。 (4)根据低、中、高年级学生年龄特点,本着由小到大科学运动规律安排运动量。在整个活动中,指导老师除教给学生科学的锻炼方法外,必须注重学生活动安全,特别是学生在使用体育器材时,必须在老师亲自指导下合理使用,杜绝一切哪怕是微小的体育伤害事故。在活动内容上要穿插一些柔和的、轻快的、适应运动的音乐,陶冶学生美的情操。 五、保障措施: 1、增加学校体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学校公用经费要按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学校体育工作。 2、按规定配足配齐体育器材,完善场馆设施。坚持公益性原则,充分利用场地器材,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 3、建立健全体育教师聘任、培训、考核制度,不断促进体育教师业务能力和思想素质的提高。 浮梁镇中心学校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