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成果展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商教发〔2014〕312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制的意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我校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以“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我成功” 为主题的思路,促进我校阳光体育运动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组长:苏小明 副组长:刘安宏
成员: 杨仕文 田基斌 李志芳
成立活动实施小组:
组长:杨仕文 副组长:田基斌
成员:余兴鹏 陈益福 田恒 张海峰 雷彬 吕华 朱金霞 耿金枝 方波 各班主任
二、活动时间与参与对象:
时间:2014年9月10日至2015年12月20日
对象:鹿城中学初中部全体学生
三、活动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4年9月11日—9月20日,活动思想动员和安排部署阶段。召开专门会议和利用体育课及充分利用校园宣传工具加大宣传力度,让教师、学生、家长深刻领会实施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
第二阶段:2014年9月21日—2014年11月30日,普及开展活动阶段。各班、各体育教师要充分利用体育课和课外活动时间,组织本班学生对所选的项目进行专门练习,加强指导,各体育教师要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所带班级特点,选择一至两个有特色、深受学生喜欢的阳光体育运动项目,进行训练,专门指导。学校将在十一月底进行验收,对此项活动开展的扎实有特色的班级给予加分,颁发奖状,同时对所对应班级的体育教师予以表彰奖励,计入教师专业发展档案;对此项活动开展不得力、没有特色的班级及体育教师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班级量化得分。
第三阶段: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15日,阳光体育运动活动成果展示、总结及材料上报阶段。对各班及体育教师所训练的项目进行集中展示,评选出优秀的项目进行表彰奖励;将活动成果刻录成光碟上报教育体育局,参加县上展示评比。
四、几点要求
1、各班主任和体育教师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积极发动学生广泛参与本次活动,选择让学生喜爱的体育活动项目,让学生真正的感受到“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我成功”。
2、各班各体育教师要认真执行国家最新颁布《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上体育课,认真上好课间操,保证做操质量。组织学生上好“三操”,确保学生在学校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3、各体育教师要根据各班学生特点,认真选择阳光体育运动项目,于2014年10月15日前把所选项目名称及介绍报教务处余兴鹏老师处。
4、在组织活动中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安全应急方案,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鹿城中学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