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鹿城中学第二届运动会
竞赛规程
一、比赛目的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培养和发现体育后备人才,丰富广大师生员工的校园生活,推动我校群体活动迈向一个新台阶,检查一年来的体育教学工作,特举办本届运动会。
二、比赛时间:2014年10月
三、比赛地点:校运动场
四、参赛单位:各教学班
五、分组办法
(一)田径类(按年龄分组)
甲组(男、女):199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乙组(男、女):1997年9月1日—1999年8月31日出生
丙组(男、女):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踢毽、跳绳类:(按年级分组)
初一年级组10个班,初二年级组10个班,初三年级组10个班,高一年级组8个班,高二年级组8个班,高三年级组10个班。
六、比赛项目
(一)田径类:
1、男子甲组:100m 200m 400m 800m 1500m 3000m 5000m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5kg) 五项全能(200 m 跳远 跳高 铅球 1500 m)
2、女子甲组:100m 200m 400m 800m 1500m 3000m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铅球(4kg) 四项全能(200 m 跳远 铅球 800 m)
3、男子乙组:100m 200m 400m 800m 1500m 3000m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4kg) 五项全能(200 m 跳远 跳高 铅球 1500 m)
4、女子乙组:100m 200m 400m 800m 1500m 3000m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铅球(3kg) 四项全能(200 m 跳远 铅球 800 m)
5、男子丙组:100m 200m 400m 800m 1500m 3000m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3kg) 四项全能(200 m 跳远 铅球 1500 m)
6、女子丙组:100m 200m 400m 800m 1500m 3000m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铅球(3kg) 三项全能(100 m 跳远 铅球)
(二)踢毽、跳绳类:
1、踢毽:4人×2分钟,团体计数赛。
2、跳绳:30秒个人单摇跳;3分钟集体长绳“8”字跳。
七、报名报法
(一)田径类:
1、每班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田径类:运动员20名,其中男运动员12名,女运动员8名。
2、每个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可兼报接力,每项男女各限报2人,每项接力男女各限报一队(即一个组别),低年龄组的运动员可参加本班高年龄组的接力,但高年龄组的运动员不能参加低年龄组的接力;参加全能的运动员不得参加单项比赛,否则从该班团体总分中扣除5—10分。
3、高中体育班必须全员参加,每人限报2个单项,可兼报接力。
(二)踢毽、跳绳类:
1、踢毽:每班限报男、女运动员各两名。
2、跳绳:每班报男两名、女运动员各三名。
八、报名时间
各班务必于2014年9月15日前将报名表交教务处,逾期不交扣除当月班级量化10分。
九、比赛办法
(一)田径类: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比赛器材大会统一准备。
3、运动员不得越组比赛,若某项目报名参赛不足3人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4、男子甲组五项全能、女子甲组四项全能和女子丙组三项全能在一天内完成;其它全能项目在两天内完成。
5、高中体育班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单项必须进入前两名且超过本组其他运动员第一名成绩才有资格进入决赛;径赛项目预决赛同时进行,田赛项目按资格进入决赛。
(二)、踢毽、跳绳类:
踢毽:
1、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时,将每个年级为一组进行比赛。十个班总成绩排名前5名的队伍进入决赛,八个班总成绩排名前4名的队伍进入决赛,,决赛顺序根据预赛成绩倒排。
2、预赛和决赛都取有效踢毽子的累加次数作为队员本人的成绩,每个队伍的4名选手各比2次,在规定2分钟时间内取一次最好成绩为最终个人成绩,将4名选手成绩相加即为队伍的总成绩。当队伍踢毽总数相同时,失误次数少者获胜。如若踢毽次数及失误次数均相同时,各推荐一名选手通过30秒踢毽来决胜负,若再相等则名次并列。
3、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1)执行中国毽球协会最新审定出版的《花式毽竞赛规则》。
(2)抽签决定各队参赛组别和顺序。运动员比赛顺序由各参赛队自定。
(3)比赛按规定时间准时开始,迟到10分钟判弃权。
(4)场地规格及要求
比赛场地为3米×3米平面场地。参赛队员及毽子全部在场地内才算有效比赛;当毽子飞行超出有效区域或人(队员的支撑脚全部)在有效区域外时,如果还继续去接触毽子,则所踢的本次毽子次数不计算为有效成绩。
4、有效次数及踢毽部位的要求
(1)在有效比赛场地内,用膝关节以下部位接触到毽子,并将毽子踢起的高度超过一个毽子(约15厘米)的高度为一次有效次数,否则将算作失误,但仍可继续踢,在规定时间内所有的有效次数的累加作为个人的最后成绩。
(2)运动员单双脚踢毽均可。
(3)当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时所踢的毽子为无效次数:膝关节以上的任何部位接触,过渡毽子,用手来击打接毽子,毽子在有效区域外,支撑脚部分或全部在有效区域外。
5、比赛用毽子由组委会提供(大花毽,高度21厘米—23厘米,重量20克—22克),
跳绳:
1、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时,将每个年级为一组进行比赛。十个班总成绩排名前5名的队伍进入决赛,八个班总成绩排名前4名的队伍进入决赛,,决赛顺序根据预赛成绩倒排。
2、比赛分30秒个人单摇跳和3分钟集体长绳“8”字跳。各团队最后成绩为两项比赛的成绩总和。总成绩相同,集体“8”字跳绳次数多的团队名次靠前,如仍相同,则以失误少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则名次并列。
3、30秒个人单摇跳:每支队伍中,每队的5名选手(男运动员2人、女运动员3人)将在30秒的时间内以双脚同步跳或轮换跳的方法进行跳绳,完成尽可能多的单摇跳,以30秒结束时的总次数为个人最后成绩,每人两次,取最好成绩。将5名选手的成绩相加即为队伍单摇跳绳的团队成绩。
4、3分钟集体长绳“8”字跳:比赛中,每队出6人(包括教练员)。1名教练员和1名运动员负责摇绳(2名摇绳员间距不小于2.8米),4名运动员依次跳绳。比赛队员要从绳子的一边按顺序依次跳过绳子到另一边。如果跳绳者不能通过绳子,不计数但比赛继续进行。比赛结果以3分钟内通过绳子的累计总人数为最后“8”字跳绳的团队成绩。
5、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1)抽签决定各队参赛组别和顺序。运动员比赛顺序由各参赛队自定。
(2)比赛按规定时间准时开始,迟到10分钟判弃权。
(3)30秒个人单摇跳使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认定的电子自动计数器材计数。组委会提供比赛用跳绳自动计数手柄及绳具,运动队可自带绳具,但必须使用专用手柄。3分钟集体长绳“8”字跳用绳可以自带,但须经组委会审定,不可使用外部助力器材,不得有安全隐患和影响裁判员判断的饰物。
十、记分办法
1、田径项目:各单项录取八名,记分按13、11、10、9、8、7、6、5,若参加八人录取七名,记分按13、11、10、9、8、7以此类推,接力项目和全能项目得分加倍,并列名次得分按本名次得分加下一名得分除以2计,但下一名次取消;高中体育班单项按同名次记分。
2、踢毽、跳绳类项目:初一、初二、初三、高三年级各取五名,高一年级取四名,高二年级取四名,得分按单项名次得分的二倍记分。
3、团体总分以各单位所参赛项目得分之和计算,积分高者名次列前,若积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列前以此类推。高中体育班团体总分超过同年级第一名按同名次第一名记,否则不计名次。
十一、奖励办法
1、田径比赛学生单项奖励前三名,各单项根据所报人数定为:六人以上奖励前三名,五至四人奖励前二名,三人奖励第一名。接力项目根据每个年龄组参加的队数定为:六队以上奖励前三名,五至四队奖励前二名,三队奖励第一名。
2、团体赛初一、初二、初三、高三年级各奖励前三名,高一、高二年级奖励前二名。
3、团体总分初一、初二、初三、高三年级奖励前五名,高一、高二年级奖励前四名。
4、在运动会期间,对各方面表现突出的班级评选出体育道德风尚奖,每个年级评选一个,评选办法(大会成立评委会评选)
(1)开幕式10分(人数、服装、队列、精神面貌);
(2)运动会期间10分(组织领导、比赛风尚、拼搏精神、赛场纪律、闭幕式);
(3)凡运动会期间不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中有冒名顶替现象的,均取消其评选。
5、奖励优秀裁判员10名。
注:,本规程未尽事宜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