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团委:
为切实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掀起群众性体育锻炼热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决定于4月29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是新时期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战略举措,其目的是在各级各类学校形成浓郁的校园体育锻炼氛围和全员参与的群众性体育锻炼风气,有效地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认真研究制订方案,确保阳光体育运动在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做到有声势、有影响、有内容。
二、统一时间、全面启动。为扩大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声势,形成全国联动、上下互动的体育活动氛围,4月29日上午10时至11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时间举行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集体锻炼一小时活动。届时,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北京市政府将在北京举办大型“阳光体育运动”现场启动活动,邀请中央领导同志出席,由中央有关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各地要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在同期统一时间内以学校为单位,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适合各自特点的学生体育活动。
三、重视宣传、营造氛围。为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视,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育,各地在组织本地启动活动时,要邀请当地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各地教育、体育、共青团部门的主要领导都要参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宣传报道,形成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宣传声势。
四、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启动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分别报送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共青团中央。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团委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
教 育 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
3奥运同行编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体育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掀起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热潮,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决定,从2007年起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
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是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活动内容,是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培养顽强意志品质的有效活动形式,今后将作为全国学校体育的一项活动内容,长期举行。
2007至2008年度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时间为2007年11月至2008年3月,主题为“阳光体育与奥运同行”。
各地共青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体育主管部门要根据阳光体育与奥运同行冬季长跑活动方案(见附件),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密切配合,使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安全、健康、有效、持久地开展下去。全国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开展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学校校长是该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团委和少先队组织要主动配合并参与组织工作,体育教研组要提供技术指导和运动安全保障预案。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200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