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实现学校体育的目的与任务。通过开展课外体育活动,促使学生增强体质,强化体育意识,养成锻炼习惯,从而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二、课外体育活动应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体育组、各班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其职责是:
1、教务处负责时间安排
2、体育组负责活动安排与指导
3、督查组负责活动的检查、评比及学生考勤评定。
4、各班负责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实施,记载学生早锻炼、课外锻炼的考勤情况。
三、课外体育活动要根据学校的场地条件和学生特点,因人、因时、因地制宜,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的安排。
四、学生大课间活动学校规定每学期出勤次数为20次;出勤未达到应出勤次数的90﹪者,在晨会上通报。
五、课外体育活动锻炼时间:
1、夏季:下午16:30分至17:30分
2、冬季:下午16:00至17:00分
六、课外体育活动评比等级
(一)课外体育活动每学年评比一次,评比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课外体育活动评比标准:
1、优秀标准:
(1)班主任重视,积极组织课外体育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2)本班学生出勤率达到98﹪;
(3)做好活动记录和工作总结;
(4)积极参加校级活动;
(5)遵守体育道德行为准则。
2、合格标准:
(1)班主任重视,积极组织课外体育活动;
(2)本班学生出勤率达到95﹪;
(3)做好活动记录和工作总结;
(4)遵守体育道德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