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通过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磨练青少年意志品质,培养良好的锻炼习惯.
郴州市三中阳光体育冬季长跑
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通过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磨练青少年意志品质,培养良好的锻炼习惯,有效提高青少年耐力素质水平,再次掀起阳光体育运动的新高潮。
二、 组织机构
为保证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顺利实施,我校决定成立学
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泽忠(校长 ) 宁洁(书记)
副组长:唐智明(副校长) 李志鹏(副校长)
成 员:刘基六(第一副校长) 何蜀湘(纪检组长)
彭坚文(德育副校长) 张志勇(教学副校长)
林 民(后勤副校长) 罗 济(工会主席)
欧克义(体艺处主任) 赵勤(体艺处副主任)
扶芙蓉(体育教研组长)谭良丽(学校校医)
三、 活动时间
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底
四、 参加对象
全校各年级所有身体健康适合长跑的学生
五、活动主题
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
六、活动要求
1、每天长跑距离基数为:不少于 1500米。每天早晨或课间操或文体活动时间,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完成跑步规定基数。由政务处牵头,体艺处配合,对各班进行考勤;各负责人做好每日长跑活动情况记录。
2、强调在跑步过程中由班主任领跑,学生严禁推拉、追赶、拥挤,要有秩序进行。长跑前要活动关节,跑步结束后教育学生不能立即坐下、躺下,要进行整理活动。
3、对有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了解清楚,不能参加的,要及时上报政务处进行登记,并妥善安排,严禁不管学生身体情况强行规定,一切以安全为重。
4、场地安排:见后面附图。
5、体育教师由教研组长负责,安排到位配合各年级组。
七、节假日和寒假期间要求学生自觉坚持长跑并做好记录。
郴州市三中体艺处
2014年11月
附:
各年级负责人及长跑路线安排如下:
高三年级:由年级主任、书记负责,朱先军老师、李振慧老师配合组织。
高三教学楼
高一教学楼
科技楼
高二年级:地点在田径场。由年级主任、书记负责,年级体育老师:彭忠贵、熊超硕、孙晓华、赵勤、李孔芳配合组织,体育老师由彭忠贵老师负责安排。
高一年级:由年级主任、书记负责,高一年级任课老师:扶芙蓉、邓佳佳、刘慧、曹晓萍配合组织,由扶芙蓉老师负责安排。
兵
兵
球
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