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2014年11月14—15日(暂定)
二、竞赛地点:州门司中学运动场
三、参赛单位:
七年级:55、56、57、58班
八年级:52、53、54班
九年级:49、50、51班
四、参赛方法:
1、凡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运动方可报名参加。
2、参赛运动员,凭学校统一配置的校牌参加比赛。无校牌者一律不得参加比赛。
3、凡参赛运动员未经组委会同意,冒名顶替者将取消比赛资格,并扣团体总分10分。
4、报名:各代表队的报名表于10月23日前交到曹晓光老师处。
五、竞赛办法:
(一)竞赛项目:
1、径赛
100M、200M、400M、800M、1000M(女)、1500M(男)、20X80M接力赛
2、田赛
前掷实心球、跳高、跳远
(二)报名办法:
各个代表队各报男女人数各8人,每人限报3项,每项限报必报3人,接力赛除外,接力赛每班男、女各10人参赛。(注:不按要求报名,则不予安排比赛)
径赛项目除100M比赛安排两个赛次(预、决)外,所有比赛项目都采取一次性决赛的形式,按运动员成绩录取名次。
(三)计分办法:
1、各单项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不足六人的项目分别按减一录取。
2、接力项目的计分办法按14、10、8、6计分。
3、每对以所有参赛队员的得分之和为团体总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总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六、团体总分录取办法:七年级取前四名,八、九年级取前三名。
七、奖励
1、获得团体总分的班级发给奖状及奖金(八、九年级第一名60元,第二名40元,第三名20元;七年级第一名60元,第二名45元,第三名30元,第四名20元)。
2、凡获单项前6名者发给获奖证书及奖品(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3、接力赛获得名次者发给奖状。
八、比赛采用国家体育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程进行比赛。
九、本规则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州门司中学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