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小学阳光体育活动管理制度

裕民小学阳光体育活动管理制度 青少年是身心健康和身体素质发展的关键时期。体育锻炼和体育运动,是加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磨练坚强意志、培养良好品德的重要途径,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方式,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智力发展、审美素养的形成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思想,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全社会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阳光体育活动包括上午课间三十分钟体育活动和课外体育活动。体育教师负责组织和管理。 二、课间三十分开展自编舞、校园集体舞、广播体操等活动。由体育教师具体组织,班主任负责各班的纪律和安全。 三、课外体育活动根据实际分班开展。冬天安排在午间,夏天安排在下午放学后。各班安排体育委员具体组织,体育教师负责安排活动项目和活动用具,值周教师负责纪律和安全。 四、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裕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