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

表2 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 单位全称(公章):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龙潭小学 校 长 陈超 主管校长 电话 13340681172 教务(体育)主任 周孟军 体育组长 詹胜光 电话 15520650606 体育教师数 6 体育教师缺额人数 2 体育教师平均周课时 6.17 年级 班数 学生人数 年级 班数 学生人数 年级 班数 学生人数 年级 班数 学生人数 一年级 2 65 四年级 2 80 七年级 高一 二年级 2 71 五年级 2 82 八年级 高二 三年级 2 68 六年级 1 1 九年级 高三 各 项 指 标 评 估 结 果 序号 评估指标内容(要点) 得分 存在主要问题 1 成立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 2 2 将体育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 2 3 建立意外伤害应急管理机制 1 4 校长将学校体育列入工作职责 1 5 校长、分管校长听体育课次数 2 6 严格落实体育与健康课时规定 6 场地不够个别项目不能开展 7 公布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 2 8 每学期通报学生体育活动情况 3 9 体育教学计划、单元计划等齐全 4 个别兼职教师教案简单 10 依据课程标准组织体育教学 4 11 加强教学研究与课程教学改革 1 与上级领导要求同步 12 严格执行体育课考勤、考核制度 2 13 制订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 2 14 将校园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 2 15 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等时间 2 16 学校每年召开春、秋季运动会 2 17 85%学生掌握至少2项体育技能 3 18 对学生加强体育安全教育 1 19 体育教师数量达到规定标准 1 20 体育教师职务评聘公平、公正 3 21 体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服装 1 22 体育活动、测试纳入教学工作量 1 23 体育教师集体备课、校本教研 1 24 体育教师参加培训、继续教育 1 25 体育场地、器材、设施达标 1 26 体育场地平整、整洁,符合要求 1 缺跑道 27 体育场馆管理规范,安全运行 0 无体育馆 28 体育场地、器材等有专人负责 1 29 课余、假日体育场馆向学生开放 0 无体育馆 30 公用经费满足学校体育需要 3 31 做好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测试 2 32 妥善保存体质健康测试数据 1 33 按要求上报体质健康测试数据 1 34 95%以上学生达到标准合格等级 2 35 40%以上学生达到标准良好等级 2 36 每年公布健康测试总体结果 1 37 健康水平列入综合素质档案 1 38 分析测试结果,把握体质趋势 1 加分项目 加 分 得分总计 67 自评等级 及格 请对应《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等级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并填写此表。此表一式两份,报送上级教育部门一份,学校存档一份。 校长签字: 填报人:詹胜光 联系电话:15520650606 填报日期:2014 年12月 4 日 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 报送单位(盖章):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龙潭小学 报送负责人:周孟军 序号 项目类别 学校类别 学校数(所) 体育课开足数 落实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数 组织大课间体育活动数 体育教师人数(人) 体育教师缺额比(%) 体育教师缺额数 体育教师生师比 体育教师参训人数 教师受县级以上表彰人数 田径场(块) 篮球场(块) 排球场(块) 体育馆(个) 游泳池(个) 学生体质测试室(个) 体育器材达标数 学校体育工作等级评估 各级专职体育教研员人数 学校体育经费支出情况(万元) 体育中考实施情况 建立体育专项督导制度 制订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保障措施 专职 兼职 400米 400米以下 体育场地经费支出 体育专用器材经费支出 体育工作经费 是 否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地区覆盖率 分值 分值占总分比例 所 % 所 % 所 % 所 % 是 否 是 否 1 小学 1  1  1  1  0  6   100% 2  70:1  1  0    1  1  0  0  0  0  0          1  100%      0 0.1 0.5 0.12 1 1 2 初中                                                       — — — — — — — — — — — — 3 高中                                                       — — — — — — — — — — — — 4 九年一贯制学校                                                       — — — — — — — — — — — — 5 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 — — — — — — — — — — — 6 完全中学                                                       — — — — — — — — — — — — 7 总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