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前中心小学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确保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根据《体育工作条例》、《关于作息时间的通知》、《教体局关于保证中小学体育课课时的通知》、《关于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的通知》、《关于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弹前中心小学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方面,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省青少年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
二、活动主题
我运动 我健康 我快乐
三、实施对象
全校学生
四、活动时间安排
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由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课、体育活动等活动时间组成。(三课两操两活动)
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具体时间安排:早上广播操和晨跑, 45分钟的课外体育活动、20分钟的大课间活动及下午眼保健操,共为90分钟的体育活动时间。
五、活动内容安排
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目的是组织学生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到大自然中去,通过身体练习的方式,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强健体魄。具体内容如下:
1、早操的活动内容:主要以跑步为主;
2、大课间活动内容:广播体操等,
3、体育课内容:按照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4、课外体育活动内容:围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锻炼身体、达标争优”活动。可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篮球、排球、足球、踢毽子、跳绳、仰卧起坐、形体向上、掷实心球、投沙包、立定跳远、短跑、中长跑等各种达标活动,以及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体竞赛及“快乐体育活动”。
六、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领导。
学校落实具体实施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对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领导、协调、组织、监督和检查。
(二)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确保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顺利开展。
体育组制定阳光体育运动方案,并切实开展活动。
(三)明确工作责任制,确保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不折不扣的施行。
学校校长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活动落实的统一领导、协调、保障;
学校分管教导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责任人,负责活动的组织、规划、监督、落实;
学校班主任、体育教师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直接责任人,早操、大课间、眼保健操、体育活动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体育教师负责指导;体育课教学由体育教师按照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落实。
弹前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