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确保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方面,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校青少年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
二、活动主题:我运动 我健康 我快乐
三、实施对象:全校学生
四、活动时间安排: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由早操、大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等活动时间组成。
五、活动内容安排: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目的是组织学生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到大自然中去,通过身体练习的方式,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强健体魄。具体内容如下:
1、早操、课间操的活动内容:主要以广播体操或跑步为主。
2、体育课内容:按照中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3、课外体育活动内容:围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锻炼身体、达标争优”活动。以年段班级、社团为单位组织开展篮球、排球、足球、踢毽子、跳绳、羽毛球、乒乓球、立定跳远、短跑、中长跑等各种达标活动,以及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体竞赛及“快乐体育活动”。
六、活动的组织实施: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领导。学校落实具体实施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对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领导、协调、组织、监督和检查。
2、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确保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顺利开展。体育组制定阳光体育运动方案,并切实开展活动。
3、明确工作责任制,确保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不折不扣的施行。
校长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活动落实的统一领导、协调、保障。
分管领导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责任人,负责活动的组织、规划、监督、落实。
班主任、体育教师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直接责任人,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活动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体育教师负责指导;体育课教学由体育教师按照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落实。
具体安排:
小学
7:20——7:30
9:40——10:20
15:20——15:30
一二年级各班4节/周
三至六年级各班3节/周
18:10——18:40
初中
6:45——7:00
9:30——10:00
15:05——15:15
各年级各班3节/周
18:00——18:40
高中
6:45——7:00
9:30——10:00
15:05——15:15
各年级各班2节/周
18:00——18:40
学校德育处
二0一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