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外杯” 排球比赛规程

2013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外杯” 排球比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 承办单位:校体育部 三、 协办单位:各学院学生会体育部 校排球队 四、 竞赛时间:2013年11月21日至12月7日(每周四、六、日) 五、 竞赛地点:南校区排球场及北校区排球场(决赛在北校区) 六、 参赛单位:各学院 七、 参赛办法: 1. 比赛采用男、女混合赛的方法进行。 2. 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报名,报一代表队参赛,每队运动员不超过12人。 3. 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比赛的在校学生。 八、 报名办法: 各学院于2013年11月16日23点前将参赛队员的名单整理成电子档案发e-mail至429777728@qq,com,逾期作弃权论。 北校区联系人: 刘若桂 13760714677/614677 蔡婷婷657386 南校区联系人: 林智斌15992409303/659303 孙韶生18825188182/618182 九、 竞赛办法 (一)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并采用下列规定: 1. 每局比赛中应始终保持至少有两名女运动员参赛,且不允许交叉换人(男女交叉),否则该局比赛当对方以25:0胜,决胜局比赛当对方以15:0胜。 2. 第一阶段采用三局两胜制,第二阶段采用五局三胜制 3. 前两局/四局采用25分制,决胜局采用15分。 4. 比赛没有技术暂停,每一局有两次暂停。 (二) 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1. 第一阶段按校区分为A,B两组分别进行单循环比赛,决出小组的名次。 2. 第二阶段:获两小组1、2名的队伍进行交叉淘汰附加赛,决出1---4名;获两小组3、4名的队伍并列第5名。 (三)决定名次的办法: 1. 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按积分排列小组内名次。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A. 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决定名次,Z高的名次列前。 B. 如Z仍相等则采用: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决定名次,C高的名次列前 2. 第二阶段交叉淘汰附加赛按交叉对阵顺序比赛,胜者名次列前。 (四)无故迟到15分钟当弃权论,当对方局比分以25:0胜,总比分以3:0胜,特殊情况由裁判处理,如双方同意延期比 赛,可择日重赛,但延期的比赛不能影响其他规程内的比赛。 (五)比赛时必须持有效证件(学生证或一卡通)到场参赛。一经发现有队伍作假行为,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六) 比赛须知: 1. 所有参赛者、啦啦队需文明比赛、观赛,如有恶性事件发生,视情况取消该队参赛资格或交由校方处理。 2. 比赛过程中,所有运动员必须严格服从裁判,并必注意安全,若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3. 裁判、工作人员由校排球运动队队员及其他学生担任。 4. 在比赛过程中请参赛者和观众务必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若出现财物丢失,自行负责。 十、 录取名次及奖励: 1.奖励获得前五名的运动队。 2.优秀组织奖(南北校各2个)。 十一、 规程未尽事宜,由领队会议商量确定。 十二、 活动解释权归校体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