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临巴镇第一中心小学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通知》精神,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蓬勃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黎劲松 副组长: 廖 勇 李明智 陈 军 毕 冬 杨柱权 组 员: 郑小军 陈 浩 叶 云 廖宗鲁 谢小丽 雍国君及全体体育教师 全体班主任 二、活动时间及活动内容安排: 学校阳光体育锻炼主要由三部分构成: 30分钟的大课间活动、40分钟的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必须组织1课时的课外体育活动)及每天的下午1次眼保健操,共为85分钟左右的体育活动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大课间:学校在每天上午第一、二节课之间安排30分钟的课间操,即大课间体育活动。根据运动负荷量的要求及运动规律,内容安排为“小学生广播体操、校园自编操、8分钟跑步运动”。 2、体育课:1—2年级根据有关精神开设每周4节体育课,3—6年级开设每周3节体育课。按照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要求每一位体育教师每一节体育课都要认真备好课,课堂内容应丰富、合理、科学,要求课堂中有准备部分、游戏部分、技能训练部分、放松部分;要求每节体育课必须有5分钟的慢跑练习。 3、课外体育活动:全校各班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由学校教导处安排一节课外体育锻炼活动,时长40分钟。由各班教师组织开展球类、田径类、棋类、威风锣鼓等活动,以及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体竞赛等阳光体育活动。 4、眼保健操:学校在每天下午第二节课后组织学生做10分钟眼保健操。 三、组织实施 教导处负责活动时间的安排落实;体育组负责活动内容、场地器材的安排和方案的制定;后勤负责活动器材设施的添置和维修管理等保障工作;教导处、德育处、大队部要发挥学生骨干作用积极协助做好活动的开展;校卫生室负责活动的医务监督。 班主任、体育教师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直接责任人,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眼保健操上午由班主任、下午由第二节的任课教师组织实施,体育教师负责指导;体育课教学由体育教师按照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落实。 切实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从活动计划的安排、活动器材设施的检修、活动内容的选择、活动过程的组织管理及医务监督等各方面要严格把关,对身体情况特殊(生病或残疾)的学生要妥善安排,要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