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镇高石九年制学校 2014-2015学年度阳光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阳光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树立“健康第一”、“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现代健康理念,大力推进体育大课间活动,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蓬勃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以培养学生刻苦锻炼的精神,培育学校的体育精神,营造一种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使学生自觉地参加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 二、机构设置 1、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组长:邹年洪 副组长:王伦、钟加翠 2、安全保障小组(负责学生安全工作) 组长:陈涛 3、技术指导组(负责各年级体育活动设计及活动指导工作) 组长:陈明莉、江宇(外聘指导教师) 4、器材组(负责体育器材的购置及管理工作) 组长:陈涛 三、活动主题 我健康、我阳光、我成长、我快乐 四、活动要求: 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平时有活动,年终有评比 五、具体项目 1、指定项目:跑操、健身操(初中-花枝招展、打鼓;小学-向快乐出发) 六、活动原则 1、全员参与性原则 没有特殊情况,任何老师不得留学生在教室或办公室做其他事情。 2、每天一小时原则 每天的课间操、眼保健操、课间活动及下午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半小时以上。 3、课内外结合原则 做好家长宣传工作,采用家校联动方式,使全体教师、学生、家长行动起来,参与到这一全民健身活动中来。 4、安全性原则 在设计活动时,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年龄因素,场地因素,身体因素制定出相适宜的活动计划,在选用器材时注意安全,在带班活动时,带班老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 七、活动措施 1、开足体育课,上好体育课。每一名体育教师要认真对待每一节体育课,组织好每一节体育课的教学活动,任何体育教师不得把体育课上成放羊式教学。 2、做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 3、组织开展好上午30分钟的课外运动。学校因受场地限制,各班按政教处分配的活动地点开展活动。课间操后,要求班主任教师带领同学开展一些强度适宜的课间活动,如:调皮筋、跳绳、踢毽、丢手绢、老鹰捉小鸡、武术等,使大课间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4、成立了乒乓球活动队、跳绳活动队、踢毽活动队、健身操活动队、武术活动队、篮球活动队等。自成立以来,指导教师科学训练,在队员们掌握了基本技能外,增强了体质,活跃了校园,锻炼了学生身体的协调性,提高了学生的身体素质,同时培养了学生善于动脑、敢于创新、大胆实践的优秀品质,让学生体验到了体育活动的快乐。 八、活动器材 活动器材采用学生自带和学校购置两种兼顾措施。 九、活动保障 1、各校在每学期第二周制定本校各年级的活动计划,上报办公室。 2、做好对全校教师,全体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宣传工作,重视“阳光体育活动”,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3、每位教师均要带队,参加情况记录年度考核中的担任课外活动栏目。 4、凡未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学校和班级,不得评为先进单位,第一责任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凡是不认真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班主任,不得评为先进班主任;凡不积极参加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学生,不得评为三好学生。 东湖高石九年校政教处 201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