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临巴镇第二中心学校
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精神,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切实增强学生的体质,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改变单一的课间操活动模式,丰富大课间活动的内容,为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创造良好的条件。充分发挥学生和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发体育资源。积极创新大课间活动的形成和方法,与学校艺术活动相结合,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审美素养,体现合作、自主、探究的教育理念。以大课间为辐射点,促进体育课堂教学的改革与创新,展示学生的精神面貌,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二、活动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第二节课后
三、活动内容:
1、晴天室外项目:
上午课间活动项目为眼保健操,“小苹果”韵律操,第九套广播体操和跑操活动项目以及各班自创自编的项目。体育活动课除了上述活动形式外,还可以开展羽毛球,乒乓球,两人三足跑、摸石子过河、袋鼠跳、迎面接力、传球接力等项目及自创自编的项目。
2、雨天室内项目:
棋类活动、室内游戏、观看电视节目等。
四、活动程序:
上午课间30分钟活动
程序:入场(2分钟)——各班集合整队(1分钟)——眼保健操(5分钟)——韵律操(小苹果)(5分钟)——第九套广播体操(4分钟)——跑操(10分钟)——退场(3分钟)
五、活动组织
1、组织分工:
教导处:负责统筹安排,组织评价。
德育处:负责对大课间活动项目的开发。
体育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协调与指导各班级开展活动。
科任教师:协调各班的场地划分,配合政教导处对各班级进行监督检查。
班主任:班级活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好本班的活动,监督本班学生在活动中的纪律及安全。
副班主任:分配到班,协助组织,参与活动。
2、组织形式:
以班级为基本单位,班主任、副班主任和班干部组织,科任教师协助,在一块场地内开展广播体操、指定项目或者自选项目的活动。
3、组织要求:
(1)各班级必须严格按照事先安排的场地进行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地点。
(2)各班同学都应积极参加活动,学校将在每年两次的运动会中组织比赛,对好的创新活动项目进行奖励和推广。
(3)自选项目由项目开发组提供,各班级选择,或者班级师生自创。各班级可定期更改活动内容,但必须报体育组备案后方可开展。
(4)各班级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和音乐开展活动,不得延迟或拖延各活动时间。
六、活动管理
1、下课后班主任、班干部应及时将班集体带到指定地点,体育委员做好集合整队。
2、活动结束后由体育委员整好队后带回教室。
3、活动中值周组对各班级进行评价打分。
4、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不能获得体育与健康课学分,经教育不改者报德育处,酌情给予一定处分。
5、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讨论大课间活动出现的问题。
七、评价内容:
1.学生出勤、活动开展情况等,纳入班级考核和班主任绩效考核。
2.教师出勤,活动开展情况等,纳入教师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