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中心校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

桂阳县仁义镇银河中心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确保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根据市县文件和专题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校少年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 二、活动主题 阳光运动、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长:李国忠(校长)负责活动的统一领导、协调、保障。 副组长:唐小波(副校长)负责落实活动组织、全面指挥。 成员:全体教师 职责:切实加强对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领导、协调、组织、监督和检查。 教导处负责活动时间的安排和落实; 政教处:要对学校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整体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指导,并切实做好资料归档总结提高工作。 学校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统一协调; 总务处:负责活动器材设施的添置和维修管理等保障工作; 体卫:负责活动内容、场地器材的安排和方案的制定: 大队部:发挥学生骨干作用积极协助做好活动的开展; 各班正副班主任、艺体教师: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直接责任人。大课间、眼保健操、课外体育活动由正副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艺体教师负责指导;体育课教学由体育教师按照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落实。 四、活动时间安排 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由大课间活动、眼保健操、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等时间组成。具体安排如下: 1、大课间:学校每天上午第一节课与第二节课之间安排25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学生做我校自编韵律操《英雄少年》。 2、体育课:小学1—2年级每周为4节体育课;小学3一6年级每周3节体育课. 3、课外体育活动:学校组织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在下午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1课时的体育活动。 4、眼保健操:学校在每天上午第二节课前和下午第二节课前组织学生做好2次眼保健操。 5、体育运动队训练:学校足球队每周进行两次集中训练。 6、学校分春秋两季举行学生体育运动会激发运动热情,检验训练效果。 五、活动的奖励问责制度 1、加强督导和检查.把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作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日常教学的检查。由学校办公室对活动进行考核记载,由教导处对体育德育活动备课进行检查。 2、加强考核评比和问责。结合运动会评选“阳光班级”、“阳光少年”纳入班风考核;争取人人参与,教师组织工作考核进入学校年终绩效考核。年段岗位考核临时性工作5分用2分对此项工作专项考核。参加一次奖励0.5分。对随意挤占体育运动时间的要给予相应的批评处分,对未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班级不得评先表彰,并扣减班级考核分。 3、切实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实行谁分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的制度,确保学生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