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池中学体育课学生考勤细则

玉池中学体育课学生考勤细则 一、上体育课时,学生应穿运动服、运动鞋,不穿高跟鞋、厚底鞋,不穿背心、拖鞋,不赤背,以保证体育课安全、顺利进行。 二、严禁带饰物、小刀、尖锐器具等危险物品上体育课。 三、任课教师每次课前要对所授班级学生进行考勤,并对学生出勤情况记录。 四、学生整学期无故缺课四次以上,本学期体育课成绩不予及格。 五、学生因病不能上课,必须在课前将医务室的病假证明交给任课老师,任课老师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上课,见习或免上课的决定。如果课前未能将病假证明交给任课老师,而私自不上课者(特殊情况除外)均按旷课处理。 六、原则上准许学生请事假,如有特殊理由不能上体育课者必须由班主任批准并出具证明,在课前交给任课教师。 七、学生体育课迟到或早退一次,从体育课期末总成绩中扣1分,累计三次迟到或早退计为缺课一次,从体育课期末总成绩中扣3分。 八、学生无故缺课一次,从体育课期末总成绩中扣5分,旷课三次以上,本学期不予评定成绩。 九、如果学生整学年因病缺课达八次以上,必须出具医务室证明,按免上体育课处理,并上报教务处,否则按旷课三次以上的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