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职业教育中心“阳光体育”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落实“生命-和谐”教育理念和阳光体育行动,本学期继续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以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增强学生的体质,促进学生健康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落实“生命-和谐”教育理念和阳光体育行动,本学期继续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以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增强学生的体质,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 二、活动目标 1.改革学校两操、两活动,优化两操、两活动的时间、空间、形式、内容和结构,使学生乐于参加,主动的掌握健身的方法并自觉的锻炼。 2.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需要,积极创新,力求以活动励德,以活动辅智,以活动健体,以活动塑美,以活动促劳,促进学生五育全面和谐的发展。 3.优化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设备及管理,提高其使用率,发挥其育人效益。 4.全面提高学校师生的综合素质。 三、领导小组 组 长:王铁波(校长) 副组长:金秀芝(党委书记) 郝希焕(副校长) 李占军(副校长) 成 员:各主任级领导、各班班主任 四、活动原则 1.教育性原则。充分发挥阳光体育活动对学生进行五育教育的功能,重视活动过程的教育。 2.科学性原则。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我校从实际出发,采用阳光体育与短课时相结合的形式,合理的安排阳光体育的课程计划和内容。 3.全体性原则。师生全员参加,充分发挥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达到全体健身的目的。 4.创新型原则。根据我校特点,开展有利于健康的活动内容,将艺术、体育融为一体 五、活动内容: 1.早操:集体跑步热身 2.课间操:广播体操;眼保健操 3.体育专项活动(篮球、排球、健美操等) 4.趣味健身活动(跳长短绳、拔河比赛、摸石头过河等) 5.若遇阴雨天改为室内操或体育专项活动录象观摩 六、场地安排: 篮球: 篮球场 排球球:排球场 跳长(短)绳:操场 另外各班可以根据本班情况自己安排活动内容。 七、活动保障: 1.时间保障。明确规定阳光体育活动为每天上午06:00—06:20、09:00——9:30, 活动内容为眼操和课间操,下午3:00—3:40,根据活动计划进行活动。 任何老师不得挤占阳光体育活动时间。 2.制度保障。为使阳光体育活动有章可循,杜绝活动开展随意性,制订阳光体育活动班主任、体育教师、导护老师的职责,建立领导督查制、班主任现场督促制、艺体教师指导制、阳光体育活动评比制等制度。 3.人员保障。要求师生全员参与阳光体育活动,活动中教师既是活动的组织者,指导者,又是学生的保护者,同时自己也是活动者,这既体现国家所提倡的全面健身,又能融洽师生关系,有利于构建新型的和谐、平等的师生关系。 4.安全保障。分班划定活动区域,各班学生必须在指定活动范围内活动,防止出现活动区域不明或乱串、乱跑的混乱现象。班主任跟班进行现场活动指导。 5.组织保障。加强该项活动的领导,成立阳光体育活动领导小组,使阳光体育活动真正落到实处,促进该项活动高质量进行。 八、活动要求: 1、注意有序开展活动,做到安全第一。 2、各项目活动限在规定的区域进行,跟班老师注意协调和及时反馈活动情况。 3、对于开展活动表现好的班级,学校予以奖励。 4、活动如有变化,学校将通过家校通及时通知各班。 5、雨天各班自己安排室内活动。 6、跟班老师在学生广播操结束前必须把器材领取放到指定活动地点,以确保阳光体育能顺利进行。‍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