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根据吉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文件的通知(吉教体字【2014】9号),我校制定体育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管理
龙岗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寄宿学校,学校共九个年级,在校学生50人,体育教师1名,体育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全面树立健康第一思想,提出了“健康第一”、“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让运动成为习惯、让生命更加精彩”等口号,全校教师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牢固树立体育教育和人才培养新理念。
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体育工作,每学期都将体育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并制定具体体育计划,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时规定,我校成立了体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校长——分管领导——体育教师一条线,做到专项管理,专人负责,规范体育工作。建立了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管理机制。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经常召开体育工作会议,经常进行听课,布置体育工作,学校将此项工作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我校体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体育工作的不断突破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二、教育教学
为了使体育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我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都会利用开学初制定出相应的《龙岗学校体育课堂常规要求》、《龙岗学校学生体质健康管理数据上报制度》、《课间操检查评比制度》,《龙岗学校体育器材管理制度》等制度的组织学习学校严格按照相关条例,严格按照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计划,单元计划、课时计划,完成教学任务,体育课是落实体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课堂上体育教师实行学生课堂出勤记载制,保证每个学生参与体育锻炼与学习,教导处随机抽查。我校积极推进阳光体育运动,认真推广《第九套广播体操》,《校园自编舞》,大力推行大课间活动,学校在大课间和课余时间积极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让大多数学生掌握了多种锻炼的体育技能。我校体育课坚决杜绝放羊式教学,确保每一堂体育课都是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的开展实施,保证每位学生都能得到科学有效的锻炼,每一堂体育课都会加强对学生的体育安全教育。
三、条件保障
尽管我校一直注重体育常规工作方面的管理并做到有效落实,体育工作得到有效发展,但仍有一些存在的问题制约着学校体育工作的深入发展,《国家学生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明确规定:小学1~2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3~6年级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照此计算,学校还缺一名专职体育教师,补充专职体育教师是我校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学校体育教师应该多参加培训、继续教育。为了使为确保学生活动需要学校每年坚持从紧张的办公经费中划出部分资金用于改善和添购体育器材,不断加大投入,体育教学条件也得到有效改善。今年,学校改建了基本操场1块,配置乒乓球桌2副,国家还给配备了各类体育设施,如:小篮球、小足球、小排球以及呼啦圈等,体育基础设施的逐步改进和体育制度的规范为学生创设了良好的体育环境。
四、学生体质
学校每年会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按照国家要求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 2014年我校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90%以上,良好率75%,优秀率16%,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体结果会在校内公布,并通报学生以及家长,学校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挡案制度,每位学生都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登记表卡》,对在测试的结果和评分成绩进行登记、整理、分析。并作为评定三好学生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监督检查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要求,扎实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冬季长跑运动”,积极开展体育活动,为学生发展提供平台,我校继续积极推广“大课间”,要求各班制定符合自己班级的大课间活动方案,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个小时,与此同时,我校会利用公告栏,家长会通报一次学生体育活动情况,我校会公布阳光体育运动督查电话:8810097,让全校师生对学校体育工作进行监督。
龙岗学校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