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庄中学2015年春季田径运动会

田径运动会

兴隆庄中学2015年春季田径运动会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滦县古马镇兴隆庄中学 二、协办单位:七年级 八年级 九年级 三、比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5年 3月20日. 地点:兴隆庄中学操场。 四、参加单位与分组: 1、竞赛分组: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 六、竞赛项目: 1、初中女子组(1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g)。 2、初中男子组(12 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公斤)、铁饼(1.5公斤)、标枪(700g)。 七、参赛办法: 1、人数规定:初中组,可报运动员12人(男6、女6);男、女人数不得调剂;各代表队设领队1人(班主任),指导教师1人(体委)。 2、运动员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 (2)文化课成绩及格,身体健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3)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该项及本单位团体成绩。 3、报名与报到: (1)各单位负责报名人员务于3月17日9:00前,体委报体育组 八、竞赛办法: 1、使用中国田协审定的最新规则。 2、每个单项可报运动员3人,每人可报3项 九、录取名次、计分与奖励办法: 1、名次与计分:各组每项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名次并列得分为平均分。例:第二名、第三名并列(7+6)/2=6.5分,则无第三名依次类推,打破镇纪录者另加9分。 2、团体名次与计分:设七年级组、八年级组、九年级组三个团体总分。团体总分:分别按各组男、女名次分之和计算(含破纪录),各组按运动员在各项比赛中名次得分(含破纪录分)之和计算,得分多者列前。团体总分相等,按破纪录多者列前,如无破纪录,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4、奖励办法: (1)单项前三名颁发纪念品。 (2)团体:奖前一名, 十、仲裁委员会 1、仲裁委员会委员由主办单位聘请。 2、仲裁委员会主要负责运动员资格审查和参与竞赛纠纷问题的申诉和处理。 十一、裁判员: 1、学校统一安排教师担任各单项的主裁判和裁判员,如有需要抽调个班学生担任助理裁判员。 十二、其它: 1、大会将举行开幕式、闭幕式,各单位要加强入场队伍的练习,要求服装统一,步伐整齐,口号宏亮,精神饱满,充分体现出各单位良好的精神风貌。 古马镇兴隆庄中学 二0一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