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镇松郊中心小学阳光体育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精神,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切实增强学生的体质,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人才,为全面推进《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为学生每天都有一个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创造良好的条件。最大程度地发挥学生、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发利用我校现有的体育资源,进一步丰富体育活动的内容。增强学生的体质,培养学生的心理素质和道德素质,促进学生主动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和爱好,形成坚持锻炼的习惯和终身体育意识
二、目标和原则
(一)目标
1.通过阳光体育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并形成健康意识和终身体育观,确保“健康第一”思想落到实处。
2.在阳光体育活动中,让学生有选择地参与、学习、享受体育,激发学生的运动兴趣,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潜能。
3.通过阳光体育活动,全面提高学校师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师生间、生生间的和谐关系,提高学生的合作、竞争意识和交往能力。
4.优化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设备及管理,提高其使用率,发挥其育人效益。
5.通过阳光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风。
(二)原则
1.教育性原则。充分发挥阳光体育活动对学生进行五育教育的功能,重视活动过程的教育。
2.科学性原则。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我校从实际出发,采用大课间与早操相结合的形式,合理的安排大课间的课程计划和内容。
3.全体性原则。师生全员参加,充分发挥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达到全体健身的目的。
三、实施措施
(一)建立“五个”保障体系,确保大课间活动有序开展
1.组织保障。学校成立大课间活动领导小组,促使大课间活动真正落到实处,促进该项活动高质量进行。
(1)阳光体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刘修良
副组长:张玉发
成员:王金花 张秀春 王来有 陈永秀 赵俊杰 么 亮
2.制度保障。为使阳光体育活动有章可循,杜绝活动开展随意性,学校规定大课间活动班主任协助体育老师共同指导和参与学生的活动,建立领导督查、体育教师指导的制度。
3.时间保障。根据上级安排和我校的实际,学校作息时间作相应调整,明确规定大课间活动分为上午和下午两段时间进行,上午为每天上午9:30——10:00这段时间。下午为3:00——3:30(夏令时为3:30——4:00)。若遇阴雨天改在室内进行,由班主任组织,如:智力游戏等。任何老师不得挤占大课间活动时间。
4.人力、物力保障。要求师生全员参与阳光体育活动,活动中教师既是活动的组织者、指导者,又是学生的保护者,同时自己也是活动者,这既体现国家所提倡的全面健身,又能融洽师生关系,有利于构建新型的和谐、平等的师生关系。大课间活动器材由学校体育室提供。另外提倡每位学生自备跳绳。
5.安全保障。各班学生必须在指定活动范围内活动,防止出现活动区域不明或乱串、乱跑的混乱现象。班主任跟班进行现场活动指导。
(二)充分调动师生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
上午的大课间活动按规定进行,下午的活动除时间、场地及活动内容有具体规定、保证外,在活动形式、空间上各班均具有很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班主任可发挥自身特长,展示自身才干,开发创新体育、舞蹈、球类游戏等项目。
四、上午大课间活动流程
1.进场:5分钟
2、活动:跳绳活动,单人跳、双人跳和跳大绳。(15分钟)
3.做操:全校师生齐做《七彩阳光》广播操(5分钟)
4.退场:全校学生有顺序地按乐曲退场(5分钟)
五、阳光体育活动注意事项
1.全体教师必须人人参与阳光体育活动,班主任老师必须同时到场负责组织管理学生有序开展活动,并做必要的技术指导。
2.加强安全防范管理。班主任必须加强教育,引导学生安全、文明、有序地参加活动。少先队对各班广播操和大课间活动进行评比检查。
3. 实施大课间作息制度,目的是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请全校教师切实提高认识,把学生的身心全面发展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从而不断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4.冬季不能上大课间期间,全校组织师生在操场跑步,低年级学生在操场中心部位跑小圈,高年级在操场外围跑大圈。
抚松镇松郊中心小学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