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二中2014年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蛟河市教育局《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落实阳光体育运动,促进我校学生身体素质提高和身心健康成长,制定我 校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活动方案。 二、成立组织机构: 组长:黄玉良 副组长:李立伏 组员:政教处成员、教务处成员、安全办、 体育教师、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 1.通过落实我校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阳光体育活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使每个学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项目,并养成自觉锻炼的好习惯,为学生终身体育打下良好基础。 2.通过落实中学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阳光体育活动,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健康观,形成社会、家长都关心重视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气氛。 四、工作时间安排: 1.每班每周三节体育课,每节课45分钟;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在下午以班级为单位,举办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小活动、小比赛。 2.每天上午9.20—9.50体育大课间,30分钟;两次眼保健操,每次5分钟,共计10分钟。大课间以自创健身操、广播操为主。 3.结合体、艺“2+1”活动内容,每周三下午第四节课,开展一次课外文体活动,时间45分钟。 五、活动内容: 1.认真上好体育课,确保学生在体育课期间得到很好的体育指导及体育活动,提高体育课课堂效率。 2.认真组织每周三体育活动课,确保每位学生参加活动。体育教师及相关任课教师负责活动场地的值班、指导、保护工作;班主任组织各类体育游戏的落实开展。 3.活动期间,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有益的体育活动及体育游戏。每个年级在大课间体育活动期间,每周组织一次慢跑训练;体育小型比赛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羽毛球、跳绳、棋类等活动,器材由班级保管,发放;体育备课组组织球类,田径类,技巧类体育活动。学校组织校篮球、排球、乒乓球、三项体育兴趣小组。 六、组织实施: 1.学校教务处负责活动的安排活动时间。学校政教处、安全办负责活动期间学生行为规范的教育指导、开展、检查活动情况;学校总务处负责各类器材的保障及场地设施的维修;体育组负责体育课教学工作及各类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班主任负责学生活动期间安全教育及各类活动的组织指导。 2.活动期间,各教学楼走廊安排专人巡视值班;各体育活动室有体育教师负责值班、指导;确保活动安全、有效开展。 3.体育教师要认真上好每节课,精心设计教学内容,采用多种教学模式开展教学。 4.大课间体育活动期间,班主任、体育教师必须到场,确保活动安全开展。 5.活动课安排值班指导的教师要认真巡视,积极指导,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学生活动出现意外事故,要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如有不到岗者,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处理。因教师不在岗或不负责而造成事故或事故未能及时处置的,考核不合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6.卫生室要备齐各类常用外伤消毒、包扎药品,一旦发生学生碰擦等轻微外伤,卫生老师要及时予以紧急处理。 7.活动期间,一旦出现安全事故,马上启动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方案”,对受伤学生实施紧急救护。 七、评价考核: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田径运动会,以及各种形式小型体育比赛。以班级为单位,考核各班体育活动开展情况。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作为个人评价标准。激发每位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班级集体荣誉感,促进体育活动的有效开展,使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蛟河二中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