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中心学校阳光体育活动方案

花山中心学校阳光体育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文件精神,响应“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号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落到实处。

    二、机构设置

    1、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长:王菁华

    副组长:孙运萍 龚宪芝

      员:陈友 贺林 王明君

    2、安全保障小组(负责学生安全工作)

  长:孟宪亮 

  员:王斌

    3、技术指导组(负责各年级体育活动设计及活动指导工作)

      长:贺林

  员: 陈友  王明

   三、活动原则

    1、全员参与性原则  

    没有特殊情况,任何老师不得留学生在教室或办公室做其他事情。

    2、每天一小时原则 

   为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锻炼时间,我校安排体育课45分钟(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九年级每周3课时),每天上午第二课后安排大课间活动30分钟(含两操及自由活动时间),下午第三节课,则安排阳光体育活动45分钟。

3、安全性原则     

各班在设计活动时,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年龄因素,场地因素,制定出相适宜的活动计划,在选用器材时注意安全,在带班活动时,班主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

四、活动器材

    活动器材采用学生自带和学校配置两种兼顾措施。

五、活动要求

    1、开足体育课,上好体育课。每一名体育教师要认真对待每一节体育课,组织好每一节体育课的教学活动,任何体育教师不得把体育课上成放羊式教学。

    2坚持每天上午做一次眼保健操,做眼保健操时由该课的任课教师负责该班的眼保健操检查,常规检查的学生在班级日志上要做好检查记载。学校体育组负责全校眼保健操质量抽查,并要做好抽查情况记载。

3、组织开展好上午的大课间活动以及第三节课后的阳光体育活动。活动做到内容落实、地点落实、人员落实。学校把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工作,纳入学校对各年级段、班主任和体育教师综合考核内容及评估指标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同时,把这项工作,列到学校日常教学工作常规中,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值日老师和值日生负责每天阳光体育活动的评比打分,以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工作落到实处。

4、学生在学校统一安排下开展体育活动,争取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级有活动、周周有安排、月月有比赛。定期举行各种小型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活动的举办,促进活动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