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第三中学第一届秋季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为了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发展学校体育事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田径运动水平,展示学生精神面貌,检验一年来学生田径运动的技术水平,选拔人才参加市运会。经研究,决定举行2014年南康三中秋季田径运动会。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14年11月4日至11月7日在校田径场举行。
二、分组与竞赛项目:
1、分组
初一、初二为丙组 ; 初三、高一为乙组;高二、高三为甲组
2、项目
男子甲组:(11项)
(1)径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
接力、4×400米接力。
(2)田赛:跳高、跳远、铅球(6kg)。
女子甲组:(11项)
(1)径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2)田赛:跳高、跳远、铅球(4kg)。
男子乙组:(11项)
(1)径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2)田赛:跳高、跳远、铅球(5kg)。
女子乙组:(11项)
(1)径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2)田赛:跳高、跳远、铅球(4kg)。
男子丙组:(9项)
径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2)田赛:跳高、跳远。
女子丙组:(9项)
(1)径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2)田赛:跳高、跳远。
三、参赛办法
1、组队:以班为单位组队。
2、凡本校在籍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
3、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不包括团体项目),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项目每班男、女各须报一项。
4、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班所报该项目的学生、不得冒名顶替。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该运动员的所得分、并从班级团体总分中扣除10分,并通报批评。
四、竞赛办法
1、100米、200米、400米项目进行预、决赛(取前8名参加决赛), 800米(含800米)以上项目只进行决赛。
2、预赛由大会统一抽签编道,决赛按成绩抽签分道。
3、运动员凭号码牌上道,未佩带者不得参加比赛。
4、比赛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五、录取名次和记分办法
1、甲组、乙组、丙组各单项比赛均取前8名给予奖励,前8名按9、7、6、5、4、3、2、1计分;8人以下(含8人)减1录取;只有1人参加的只计成绩,不排名次;集体项目加倍计分。
2、团体总分:甲组取前8名;乙组、丙组各取前12名
3、单项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得分平均计算(如第二名并列按(7+6)÷2=6.5分),以此类推.。
4、团体总分按组别所得分数总和决定名次,得分多者名次排前,如分数相等,按破市、校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 ,以此类推。
5、破市、校组别纪录加5分,破市最高记录者加10分,破赣州市区同组别记录加15分,破省中学生同组别记录者加20分。
6、凡在同一项目预、决赛中多次破记录者,以破最高记录为准加一次分。
六、奖励
1、凡取得团体总分甲组、乙组、丙组各前8名的班级和单项甲组、乙组、丙组各前8名的运动员、破纪录的运动员均给予奖励;
2、评选《体育道德风尚集体奖》:甲组12个班、乙组16个班、丙组16个班并给予奖励;
3、凡发现冒名顶替者,经查实取消该班的团体总分奖及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注意事项
1、各班必须按照报名表格内容填写清楚,一式二份于10月24日前发电子稿到rechealzeng@163.com,纸质稿交各年级体育老师处,报名表上交后不得更改。
2、校运会之后,各班运动员的号码布由班主任在一个星期内统一收齐,交到各年级体育老师处。
八、本规程解释权归大会竞赛组
大会组织委员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南康三中首届田径运动会总则
总则:组织是关键,竞赛是中心,赛风是保证,安全为第一,追求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为目标。
大会要紧紧围绕总则,精心安排和组织比赛,达到“组织好,赛风好,成绩好,安全好”的要求。
为了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田径运动会顺利进行,确保学生的安全和身心健康,防止各类不良倾向发生,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特作如下要求:
1、实事求是,顾全大局,不能有冒名顶替的行为出现,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运动员的所得分、并从班级团体总分中扣除10分,不得参与“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并通报批评。
2、严守纪律,尊重对方,注意比赛安全,加强安全防护,不许打架斗殴,互相伤害。
3、讲风格,讲道德,公正竞赛,不准搞交易、假比赛。
4、尊重裁判,服从裁判,不准辱骂裁判及工作人员。
5、坚持和维护竞赛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准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停赛或者罢赛。
6、裁判员要严肃、认真、公平、共振、准确的工作,不准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7、凡有违纪行为,除按照规程处罚外,视其情节轻重,由组委会或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及当事人必要的处分。
大 会 须 知
一、全体与会人员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开创南康三中体育工作新局面团结奋斗,同心协力,把这次运动会开好。
二、大会裁判员和工作要加强责任心、忠于职守,认真执行规则,严格遵守大会纪律,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确保比赛顺利完成。
三、各班要认真做好运动员的思想工作、发挥良好的体育技能,表现出崇高的体育道德风尚,遵守大会各项规章制度,尊重裁判,班与班之间要文明相处,礼貌待人,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四、各班要加强宣传报道工作,踊跃投稿,大力宣传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促进精神文明的深入开展。
五、运动员参赛时要把号码布佩戴于胸前,无号码者,不得参加比赛,运动员要认真做好准备活动,按照比赛程序提前三十分钟到比赛点听候点名,三次点名不到者,以自动弃权论处。
六、运动员如遇田赛、径赛冲突时,可向田赛裁判员请假,先参加竞赛。如果该运动员后来在轮到他试跳时未到,一旦该次试跳时限已过,则应视其该次试跳为免跳。
七、运动员不准冒名顶替,更换号码布及其他舞弊行为,违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名次和比赛资格,并从班级团体总分中扣除10分,不得参与“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
八、与会人员自觉遵守好比赛场地秩序,各班无比赛任务的运动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九、对竞赛工作有意见时,须通过班主任,按规则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研究解决,在提出问题得到处理之前,不允许与临场裁判员纠缠,一定要执行裁判裁决,确保整个大会的顺利进行。
十、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确保安全,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
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条件
一、游行队伍整齐,做到不讲话,队列服装整齐。
二、按时报到,准时参加比赛。
三、遵守纪律,比赛作风好,服从裁判,听从指挥。
四、发扬拼搏精神,创出最好成绩,赛出最好风格,胜不骄,败不馁。
五、做到遵守纪律,不骂人,不打架。
六、做到安全第一,不出伤害事故。
七、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风格。
八、实事求是,不冒名顶替,不弄虚作假。
九、关心集体,团结友爱,爱护公物,勇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
十、积极踊跃投稿,并能为大会做好事。
大会组织委员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