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石学校大课间活动实施方案

青石学校大课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精神,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切实增强学生的体质,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改变单一的课间操活动模式,丰富大课间活动的内容,为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创造良好的条件。充分发挥学生和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发体育资源。积极创新大课间活动的形成和方法,与学校艺术活动相结合,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审美素养,体现合作、自主、探究的教育理念。以大课间为辐射点,促进体育课堂教学的改革与创新,展示学生的精神面貌,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二、组织领导机构

1、大课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邹存毅

副组长: 郭满成  邹淑艳  张德祥

组  员: 陈淑波  于金奎  郭慧丹  李金丽  各班主任

2、下设项目开发组、指导教练组、督查组,负责活动的开发与组织。

(1)项目开发组:

组  长:郭满成  邹淑艳

组  员:各班主任

(2)活动指导与教练组:

组  长:陈淑波

组  员:于金奎  郭慧丹  李金丽

(3)活动督查组:

组  长: 邹存毅

组  员:张德祥  郭满成  邹淑艳  唐连东   

三、活动时间:

1、每周二、周四中学部,第七节课;每周一、周三小学部,第七节课。

2、每周一节的体育活动课,活动时间45分钟。

四、活动内容:

1、每周一、二: 体育艺术(2+1)中的体育项目

2、每周三、四:体育艺术(2+1)中的艺术项目

五、活动组织

1、组织分工

班主任是班级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好本班的活动,监督本班学生在活动中的纪律及安全。

任课教师:分配到班,协助组织,参与活动。

    陈淑波、于金奎、郭慧丹、李金丽负责活动指导与教练。

2、组织形式:    

以班级为基本单位,班主任和班干部组织,科任教师协助,在指定场地内开展体育艺术项目的活动。

3、组织要求:

(1)各班级必须严格按照事先安排的场地进行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地点。

(2)活动所需器材由各班级统一安排,学校不提供器材。各班级可购买一些经济实用的器材(如跳绳、毽子、橡皮筋等)。

(3)跳绳(短绳)活动每个班级必须开展。(每人至少配备一条短绳)

(4)各班同学都应积极参加活动并对活动内容及器材进行创新,学校将在每年一次的校运会中组织比赛,对好的创新活动项目进行奖励和推广。

(5)各班级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开展活动,不得延迟或拖延活动时间。

六、活动管理

1、下课后班主任、班干部应及时将班集体带到指定地点,体育委员做好集合整队。

2、活动结束后由体育委员整好队,点清人数做好记录后带回教室。

3、活动中政教处、学生会对各班级进行抽查点名。

4、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不能获得体育与健康课学分,经教育不改者报政教处,酌情给予一定处分。

5、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讨论大课间活动出现的问题。

七、评价

评价内容:出勤、组织开展情况、比赛等,纳入文明班级评比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