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的精神,以及四川省教育厅、体育局相关通知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的精神,以及四川省教育厅、体育局相关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一项国家体育制度,在校学生必须遵照执行。

一、成立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  刚

副组长:冉隆国   吴庭建   黄兴国   赵  江

成 员:全体体育教师及班主任

第一组:陈  奇  李  浩  张志明  王  骞  杜春明  廖仲祺

第二组:吴治龙  虎广川  白  斌  张海林  罗明轩  王士成

二、测试对象

      测试对象为我校各2013级高中,2014级高中,2013级初中,2014初中学生测试。

三、测试项目

评价指标(测试项目)

   

分值

   

备注

   

身高标准体重

   

10

   

必测

   

肺活量体重指数

   

20

   

必测

   

800米(女生)  1000米(男生)

   

30

   

必测

   

跳绳

   

20

   

必测

   

立定跳远

   

20

   

必测

   

四、测试时间与地点的安排

测试时间安排:9—12月份进行当2015级高中,2015级初中的常规测试工作。3—4月进行补测工作;4—6月份进行当学2013级高中,2014级高中,2013级初中,2014初中学生的常规测试工作。

测试地点安排:学校体育场

五、测试要求

1.学生须按时参加公共体育教研部组织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免试学生须在测试前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并上报免予执行《国家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经体卫艺科审核批准方可免试,否则按未参加测试处理。前填写延期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申请表,必须在本年度补测时间段内参加测试,不得私自延期参加,否则当年成绩以0分处理。

2.所有参加测试的学生均须着运动装,携带学生证,提前10分钟到达测试场地,严格按规定的动作和要求接受测试,严禁舞弊。
    3.所有测试班级均由体卫艺科负责组织测试,测试教师由体卫艺科根据具体测试时间统一安排。学生测试数据采集和器材管理由体卫艺科科研教研室负责,及时做好测试成绩登记,负责组织测试的教师和为测试服务的学生必须按时到位,认真组织,严格要求,严肃测试纪律,确保测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六、关于免测、缓测、缺考、补测的要求

1.免测

      因存在先天性运动障碍、肢体残疾、当学年有重大伤病,本年度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请提前开具医院证明,经学校核实后向体卫艺科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学生本人在体卫艺科领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试申请表,由本人填写,并附医院证明材料,所在院系签字盖章后送体卫艺科审核。

注:学生免试申请材料将存档于学生档案中。

2.缓测

缓测必须在当学年3—4月份的补测时间段完成,逾期者,本年度成绩以0分处理。

3.缺考

      未参加常规测试且没有申请缓测的学生或已经申请缓测仍未按时参加补测的学生视为缺考,缺考者本学年测试成绩以0分计。

4.补测

        测试成绩不及格和缓测者,体卫艺科统一组织进行补测,补测工作每学年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年的3—4月份,具体测试时间安排。

七、成绩核对

        为保证学生体质健康成绩信息准确,确保各项毕业工作顺利进行,体卫艺科将统一计算、汇总学生成绩、并在学校网站公告以备学生及时核对。若学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以及时到体卫艺科进行核实。

八、关于违纪的处理办法:

      凡在测试期间故意扰乱测试秩序、打架斗殴、辱骂测试工作人员、找他人代测及替他人测试者,其成绩记为0分。

九、关于体育“成绩”的解释与说明

1. 体育成绩

      体育成绩包括体育课成绩与体质健康测试成绩。

3. 体质健康测试成绩

学生三年需要参加3次体质健康测试,3次测试成绩都要达到50分,年度测试成绩未达到50分者,需要进行补测。

十、其他事项

1.安全保障

        为了保障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参加测试的学生须遵守测试秩序,配合测试工作人员的安排,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避免受伤,同时安排校医做好临场急救准备。

        对本人或他人成绩以及教师测试过程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测试现场负责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2.凡内脏等主要器官有疾病者,急性病患者或一个月内发过高烧、腹泻等急性病、体力尚未恢复者可申请缓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