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定向越野”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校):为积极构建“实力、活力、合力、魅力”型高校,树立校园文化建设品牌,推进和谐校园与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大学生顽强拼搏、团队合作的精神,使广大大学生参与到学校体育运动节中来,学生工作处、校团

1.时间:2014年3月21日

2.地点:队员在体育场集合,比赛地点为校园内。

二、参赛队伍

机械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自动控制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成人高职学院、广播电视学校

三、参赛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有“沈阳市基本医疗附加险(人保健康保险公司)”,身体健康,无不良病史,适宜参加该项目比赛。

     2.比赛前30分钟各队必须提供学生证给裁判检录核对,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3. 每学院(校)选派两队(男、女各一队),每队8人,参赛队必须统一比赛队服,并在右臂上佩戴明显区别于上衣颜色的袖标,袖标宽10厘米,颜色统一,并清晰标注1-8号码。

四、竞赛方法

1.出发顺序:赛前20分钟各队领队抽签决定。

2.出发前1分钟,运动员在出发点领取各自地图和任务,按照地图标记寻找“站点”,并在站点完成规定任务。 

3.参赛队在站点完成任务后,须由站点裁判在本队地图后加盖印章,之后方可进行下一站点任务。

4.完成比赛:待参赛队完成地图标记所有站点任务、并集齐印章后,须全队返回出发点,最后一名队员通过终点线算完成比赛。

5.成绩计算:按照各队完成比赛的总时间记名次,时间短者名次列前。

五、注意事项

1.如果运动员由于个人原因迟到,且下一批次运动员尚未出发,可在到达起点时立即出发,但计时仍以出发表上的出发时间为准。

2.使用手机,对讲机等通讯工具者取消其比赛资格。

3.竞赛过程中,组员不得分开,否则取消其比赛资格。

4.比赛结束上交的地图须完整无缺,如有撕开者,成绩无效。

5.比赛须一小时内完成,否则无成绩。

6.竞赛期间,运动员要注意安全,避免受伤。

五、奖项设置:男子、女子组分别录取冠、亚、季军各一名,优秀奖3名。

 

附件1:“定向越野”竞赛队员信息表

 

                                       学生工作处  校团委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