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二中2014-2015年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实施方案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为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而制定的。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自2002年试行以来,有较好的效果。上级部门在认真总结试行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对《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要求全国各类学校在2007年全面实施。我校积极响应上级主管部门的号召,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和《标准》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组 长:余平(校长)
常务副组长:黄英德(书记)
副组长:詹国保、汤新亮、吴均意、杨坤雅、章维平、邱祥聚、叶茂凡、
组 员:各处室领导、体艺组、各年级主任、班主任
二、《标准》的宣传。
具体由体育组负责,通过室内理论课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标准》教育,让学生了解《标准》的有关规定,国家要求实施《标准》的重要意义和有关的测试项目、方法等。从而指导学生平时的锻炼,达到增进健康的目的。
三、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1分钟仰卧起坐、引体向上、视力测试、50米、立定跳远、800米、1000米
。
四、测试时间地点
每年进行一次《标准》的测试,具体的时间由体育老师安排,但必须在每年的10月底完成全部项目的测试,以方便测试数据的上送。(学生体检时间由学校决定)10月8-10日安排室内测试(体育馆)测试顺序由初一、初二、初三、高一、高二、高三、按班级次序进行测试;室外测试10月11日-10月15日测试顺序同样按初一到高三的次序测试
五、测试方法。
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测试。根据测试的内容特点,分两部分:一部分室内测试(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1分钟仰卧起坐、引体向上、视力测试)二部分室外测试(50米、立定跳远、800米、1000米)
六、成绩、等级的评定。
由体育老师根据《标准》的规定进行评分,并将测试成绩、得分填入学生《标准》测试成绩登记卡和数据表。
1、《标准》的各项评价指标的得分之和为学生的最后得分,满分为100分。
2、得分评定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七、几项规定。
1、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
2、《标准》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
3、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奖学分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
4、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每天锻炼时间达到1小时者,奖励5分,计入学年《标准》总成绩。
5、评价指标中50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引体向上的得分达不到及格者或体育课无故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者,其《标准》成绩记为不及格,最高记为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