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德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实施方案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为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而制定的,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有机组成部分,由《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中具体实施。根据《绵竹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上报工作的通知》(竹教发[2015]119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结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彭德斌(孝德学校校长)

副组长: 罗国兴(孝德学校分管安全副校长)

        陈  彦(孝德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

徐  刚(教导主任)

组  员:林继贵  肖兴久  李世平  罗  义  候俊良 刘  婷  各班主任

职责是负责安排学校按要求开设的体育课,督促体育课规范教学,结合测试标准加强学生体质训练,组织人员开展学生体质达标测试工作,督查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测试、录入等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同时确保整个测试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具体联系人: 电脑操作:

(二) 测试小组

组长:徐  刚

成员:林继贵 肖兴久 李世平 罗  义 候俊良 刘  婷

职责是负责按照方案的要求对学生进行测试和指导锻炼,负责成绩的收集、整理并对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评分标准如实填写表册,及时上报录入小组。

(三)录入和数据上报小组

组长:林继贵

成员:肖兴久 李世平 罗  义 候俊良 刘  婷

职责是负责成绩的录入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报告单的打印,并及时将上报数据报送教导处。

二、测试工作具体要求

(一)测试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提高测试时间的利用率,保证测试效果。

(二)测试一般采用流水作业方式,测试过程中必须保证秩序正常,测试数据和记录要准确无误,测试、记录、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在测试结果上签字。具体测试工作在实施《标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各班主任负责组织测试。

(三)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由学校妥善保存,专人负责收集、保存成绩登记表和统计资料,并归入学校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四)学生测试项目的测试值记录、得分、评定等级确因客观有误需修改时,应由学生向学校申请,经相关测试教师、测试组总负责人核实签字后予以修改。

(五)测试成绩、评定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以便指导学生科学、合理的锻炼。

(六)班主任和体育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无论在校内还是在校外进行的体质健康测试训练,都要对学生提出安全要求。要利用大课间活动和体育课对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及训练的安全教育。

(七)针对学生身体特点,考虑气候、场地等因素,科学组织测试工作,确实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三、测试项目、分班安排及课时计算

    (一)测试项目的设置按照《标准》的要求和当年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

测试对象

   

单项指标

   

小学一年级至大学四年级

   

体重指数(BMI)

   

肺活量

   

小学一、二年级

   

50米跑

   

坐位体前屈

   

1分钟跳绳

   

小学三、四年级

   

50米跑

   

坐位体前屈

   

1分钟跳绳

   

1分钟仰卧起坐

   

小学五、六年级

   

50米跑

   

坐位体前屈

   

1分钟跳绳

   

1分钟仰卧起坐

   

50米×8往返跑

   

   注:体重指数(BMI)=体重(千克)/身高2(米2)。

(二)测试班级安排

测试教师

   

测试年级

   

测试教师

   

测试年级

   

林继贵

   

三      

   

罗  义

   

   

肖兴久

   

   

候俊良

   

   

李世平

   

一(1)、(2)

   

刘  婷

   

五、一(3)、一(4)

   

(三)课时计算

每位教师组织体质健康测试(含测试、统计、整理、上报)的工作量按每班每学年8学时计。

四、测试时间

2015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具体的时间由各班体育老师安排,但必须在每年的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的测试,11月30日前完成测试数据的上报。

五、测试方法

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测试。

六、成绩、等级的评定

由体育老师根据《标准》的规定进行评分,并将测试成绩、得分填入学生《标准》测试成绩登记卡和数据表。

(一)《标准》的各项评价指标的得分之和为学生的最后得分,满分为100分。

(二)得分评定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七、几项规定

(一)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

(二)《标准》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

(三)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奖学分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

(四)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每天锻炼时间达到1小时者,奖励5分,计入学年《标准》总成绩。

八、数据上报

由林继贵负责数据汇总,刘婷协助在12月15日前将《标准》测试数据,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网址中文域名: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www.csh.edu.cn),报送至教育部《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九、孝德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安全预案见附件一。

 

绵竹市孝德学校    

二〇一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