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为指针,以“阳光体育运动”为抓手,以强身健体为目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发动全体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确保大课间活动落到实处,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切实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二、目标和原则
(一)目标
1.增强健康意识,树立终身体育观和“健康第一”的思想。
2.逐步养成勤于锻炼的好习惯,培养和发展学生锻炼的积极性、潜能和品质,让学生感受和体验大课间活动的益处。
3.通过大课间活动,促进师生间、生生间的和谐关系,提高学生的合作、竞争意识和交往能力。
4.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风。
(二)原则
1.教育性、科学性、趣味性原则。大课间活动坚持育人的宗旨,遵循教育规律和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寓学于乐,寓练于乐。
2.全面性原则。大课间活动在于强身健体,提高学生的身心素质。因此大课间活动要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与新课程改革相结合,与美育教育有机结合,从而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和审美素养的全面发展,和谐发展。
3.坚持校内校外相结合原则。以校内活动为主阵地,以大课间活动为纽带,带动和连结校外体育活动的逐步开展,努力营造校内外体育活动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4.坚持评价性原则。在大课间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因此要通过评价手段促进活动的长期有序的开展,收到活动的实效。
三、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大课间活动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师生大课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充分认识课外体育活动的重要性,把开展这项活动作为贯彻党中央的文件精神,推进素质教育、活跃师生课余生活、培养师生健康体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组长:陈宗辉
副组长:李丽
组员:兰莉 吴应军 王正蓉 朱志彬 范旭东 徐光俊
四、实施措施与要求
1.班主任为班级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是负责班级学生大课间活动的组织者、管理者与安全教育责任者,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大课间活动规则的贯彻落实;其他学科教师为班级学生课外活动的协助者。
2.每位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各种活动的规则要求,听从指挥和安排,并按时参加活动。
3.由校领导带头,全校师生共同参与,校领导与科任教师跟班参加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4.当班上课老师要按时下课,负责组织学生有秩序地到达活动场地,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学生,班科任教师应做好劝导和解释工作。
6.制定好大课间活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7.体育教师进行巡视与指导,活动项目由体育组负责解释说明。
8.大课间活动主要安排在上午9:45—10:15进行。
五、大课间活动的内容与流程
(一)大课间活动共分为四个模块:
1.广播操:小学生广播体操《七彩阳光》
2.跑操:音乐伴奏下慢跑
3.健身操:小苹果
4. 眼保健操
(二)活动流程:
1.出队(2分钟)
2.“七彩阳光”广播体操(6分钟)
3. 眼保健操(5分钟)
4..音乐伴奏下慢跑(6分钟)
5.小苹果(8分钟)
6.归队(3分钟)
伍隍镇长生小学
201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