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岩中心学校第十三届田径运动会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万华岩中心学校
二、承办单位:万华岩中学
三、竞赛时间、地点:
2015年11月19日至20日在万华岩中学举行
四、参加组别与竞赛项目:
组别:七年级组、八年级组、九年级组
项目: 100m、200m、400m、800m、1500m、
跳高、跳远、铅球(男4kg女3kg)
五、参赛办法:
1、各年级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参加本年级各组项目比赛。
2、每班每项限报4人,每人限报3项(接力除外)。
3、接力赛每班男、女限报1队。
4、参赛运动员必须有号码布参加检录及比赛。
六、记分及奖励办法:
1、各组别的各项目比赛均录取前六名,每项参赛不足6人时(含6人),则按实际参赛人数减一录取名次。各单项的名次按7、5、4、3、2、1计分;集体项目的名次则按14、10、8、6、4、2计分。
2、加计分:破校纪录每项次加计7分,达二级加计14分,达三级加计7分。累计加分不能超过14分。
3、团体总分按各班男、女积分总分排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则破记录多者列前,如再相等,则按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全校团体总分取前三名。
4、大会评选优秀组织奖2个,体育道德风尚奖2个,优秀运动员各队各2名。
5、取得单项名次者均颁发奖品。取得团体名次的班级,颁发奖状。破记录者,另发奖品。
七、报名办法及纪律:
1、各班填好报名表后于11月14日前将报名表上交学校,否则过期不予受理。
2、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其比赛成绩并扣该班级团体总分20分,同时追究领队的责任并在全校通报批评。
3、凡报名者不能参赛但必须检录到达比赛场地参赛,可途中退出比赛,否则作弃权论处,扣所在班级团体总分10分。
八、裁判员
1、裁判员必须服从安排,无故缺席者作旷工论处。
2、所有裁判员比赛前参加培训。
九、比赛规则
参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10年田径竞赛规则》进行比赛。
十、注意事项
各代表队必须统一比赛服装。号码布由学校发放,九年级组由001—059,八年级组由060—120,七年级组由121—183.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万华岩中学
二○一五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