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足球工作的深入开展,培养学生的运动兴趣,培养团结协作和拼搏精神,广泛组织开展校园内的足球比赛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强学生体质;培养我校足球运动后备人才,提高我校整体足球运动水平。
二、工作方针
为贯彻《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建设,把校内竞赛纳入校园阳光体育运动,经教育部体卫艺司等成员单位批准,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5年10月开始,在全国中小学校开展2015~2016年全国校园阳光体育足球班级联赛,在全校掀起足球热潮,充分发挥各自年级的足球优势,积极投入足球选拔和推选热爱足球运动的学生,共同为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校园足球联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家声
副组长:刘树富 杨耿军
组 员:校行政主任
(1)宣传组负责人:杨耿军 张相祥 沈学甜
主要任务:协调足球联赛的各项工作,负责本次活动的参赛组织、宣传教育、比赛摄影和总结表彰等工作。
(2)竞赛组负责人:刘秀娟 朱家旺 刘丽华 康强
主要任务:教导处负责工作安排,体育组负责竞赛的编排、裁判员的培训、安排,体育器材的安排、比赛场地的整理、等工作。
(3)裁判组:体育组、部分教师及学生具体分工
比赛编排:体育组
场地器材:刘秀娟 朱家旺 刘丽华 康强
(4)后勤组:由办公室和后勤组、卫生室组成。(负责人:谢节润 郑世奎 凌美琴 李耀恒) 主要任务:负责奖状奖品的准备、卫生救护、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比赛办法
本学期联赛安排:四年级,五年级 两个组别的比赛,联赛采用循环赛制。胜一场得3分、打平得2分、输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以比赛总积分确定联赛名次。
以上各年级成立班级足球队(男子),各队的教练由各班主担任,并于10月16日前将报名表上传给刘秀娟老师。
五、比赛时间:10月26日开始(利用兴趣小组和少年宫时间进行比赛)
六、比赛地点:学校足球场
七、比赛注意事项
(一)、时间规定
1、比赛时间全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5分钟。
2、各队队长应在规定的比赛开始前10分钟到记录台签到并填写登记表。
3、当比赛开始5分钟未上场的球队则被视为自动弃权,判对方3:0获胜,如双方均违反上述规定,则取消双方的比赛资格。
4、比赛过程中不设暂停申请。
(二)、装备规定
1、比赛双方不得佩戴危及双方的危险物品,比赛双方只能穿胶底帆布鞋,禁止穿任何皮质球鞋(硬钉球鞋),不符合上述规定者,将不允许上场。
2、每队尽可能统一比赛服装,如无统一服装,应统一颜色的深浅或同为深色或同为浅色,守门员服装应跟场上其他队员服装有明显区别。一班穿浅色衣服,二班穿深色衣服。
3、各队队长佩戴队长袖标。
(三)、队员人数
1、每队场上队员不多于5名,其中有1名守门员
替补:可按规则换人,替补队员应在比赛成死球时,由记录台向裁判示意换人,然后从中线处进场,且必须先下后上,即:离场队员完全跨出边线后,替补队员才能上场,在比赛停止时,场上任何队员可以跟守门员互换位置,但必须要提前通知裁判员。
(四)、判罚细则、计胜方法
进球得分:球整体从球门柱间及横梁下越过球门线,而非攻方队员用手掷入、带入,故意用手或臂推入球门,均为攻方胜一球。
(五)、奖励办法:
1、本次校园足球联赛每个组别奖前三名,评选最佳组织奖和拉拉队奖各三名。
2、评选最佳球员一名,最佳射手一名。
3、评选校级足球小明星若干名。
八、其他规则
1、本次比赛使用红黄牌,得到1张红牌或累计2张黄牌停赛一场。
2、在比赛过程中因不服从裁判判决,故意中断比赛,时间超过5分钟即为罢赛,将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所有比赛结果判0:3负于对手。
3、运动员和服务人员无论在比赛时或比赛前后,在场内或场外,如有殴打辱骂裁判员、对方运动员、服务人员、观众等恶劣行为,应当即停止比赛,取消该队比赛资格,所有比赛结果判0:3负于对手。
4、本赛事裁判员对违反纪律规定的参赛运动员、服务人员所作出的处罚为最终决定,各队必须遵守。
5、观众队伍在篮球场,班主任跟班。班主任未到比赛场地,视为该班级弃权。每场比赛结束后,胜队班级负责清理场地卫生。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长江中心小学
2015.9.21